據交通部統計,今年春運期間,全國道路的旅客運輸量預計為31億人次,日均流量突破1億人次。人們在頻繁的走親訪友,歡樂聚餐的同時,交通事故也隨之而來,更不幸的是,出事故后要報案時才發現車輛已脫保。開心保提醒車險快到期的車主及時續保,未能及時辦理的,可以通過網上進行購買。那么車險脫保后發生交通事故還能辦理理賠嗎?
案 例
2009年10月9日,孫某駕駛其交強險脫保僅商業三者險在保險有效期內的江西省吉安市某單位的贛D-0066X號小客車,在江西省南昌市與周某駕駛的摩托車(搭乘劉某)相撞,造成劉某等人受傷。經交警部門認定該起事故由孫某負主責,周某負次責,劉某無責。
后劉某因人身損害賠償糾紛將中國人保吉安市吉州支公司連同小客車方面等一并訴至吉州區法院,請求賠償金額13693.10元。法院審理認為,因其交強險脫保,遂做出人保財險吉州支公司不予承擔賠償責任的判決。
爭議焦點與判決
贛D-0066X號小客車系2008年7月新購。當時,被保險人僅向人保財險吉州支公司購買了交強險,保險期限為2008年7月26日至2009年7月25日;后來,在2009年1月加保了商業三者險,其保險期限是2009年1月9日至2010年1月8日。這樣,該車輛客觀上就形成了交強險與商業三者險保險期限的不同步。而交強險到期后,被保險人未及時續保,到事發時該車僅剩下商業三者險有效,交強險已處于脫保狀態。
訴訟中,原告和被保險人均要求人保財險吉州支公司承擔保險賠償責任。其辯稱:肇事車輛已向人保財險吉州支公司投保了交強險和第三者責任保險,事故損失應由保險公司承擔賠償,并向法庭遞交了小車首次投保的交強險保單進行舉證。庭審中,原告的代理律師辯稱:交強險是國家的法定險種,贛D-0066X號小客車保險出現只有商業險卻無交強險的情形,保險公司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同時,原告方還向法庭出示了南昌市某法院判決僅有三者險的情形下判決保險公司敗訴的判例。強烈要求法院判保險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而人保財險吉州支公司應訴人員在訴訟期間以下列理由進行拒賠抗辯,并要求法院支持保險公司方不承擔責任的主張:
1. 贛D-0066X號小客車原交強險合同已經過期失效,事故發生時并未在人保財險吉州支公司投保交強險。
2. 事故發生時,該車雖然商業三者險在保險期內,但該起交通事故所造成的人身傷害損失項目和金額均在交強險賠償限額以內,依據商業三者險條款約定:“應當由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賠償的損失和費用,保險人不負責賠償”;“保險事故發生時,被保險機動車未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或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合同已經失效的,對于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各分項賠償限額以內的損失和費用,保險人不負責賠償。”
溫馨提示:車險脫保后出交通事故,保險公司是不承擔責任的。提醒保險快到期的車主應及時辦理續保,千萬不要玩“裸奔”,拿自己的身家性命開玩笑。
關于保險脫保
保險“脫保”是指沒有在保險期截止前正常投保,使原保險標的在一段時間內沒有保障的情況。如某車的保險期限是2011年2月10日零時起至2012年2月9日24時止。正常續保時間應在2012年2月10日零時前投保。但因某種原因未按時投保,至2012年2月10日零時起該車則處于“脫保”狀態。
“脫保”期間,愛車是不能得到風險轉嫁的。如車輛在“脫保”期間發生全車被盜被搶(盜搶險),傾覆、碰撞(車損險),和第三方擦掛(第三者責任險)等保險事故時,不能將損失轉嫁到保險公司,需由自己承擔。
包峰提醒廣大車主,為減少麻煩,保險公司會通過電話、短信等方式提前告知老客戶及時續保,但催告不是保險公司必須履行的義務。因此,作為車主需要特別注意自己的車險時效,及時續保,別讓愛車“裸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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