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不斷發生的交通意外,讓我們的出行增加了一份安全擔憂。意外總是無時無刻存在的,無法避免也無法預計。
“月有陰晴圓缺,人有旦夕禍福”,疾病可以預防,意外卻無法預知。當接二連三的悲慘事故真實地發生在我們身邊,讓人不得不擔憂日常交通工具的安全性,出行保險開始受到人們關注。
探親、出差、訪友……離開家的那一刻,所有人都應該具有保險的意識。假如,危險和災難真的不幸降臨,我們的家人能獲得怎樣的安慰?“血淋淋”的事實再一次告誡我們保險的重要性——雖然保險無法給予你“生命的奇跡”,但是至少它可以在不幸發生后第一時間給予經濟上的賠償,而且賠償的金額在你投保之前是可以自行設定的。
多項險種可分散乘車風險
火車一直是人們公認較安全的交通工具,出險概率低。但一旦發生事故,造成的損失特別大。保險專家徐先生建議,對于頻繁乘坐飛機、火車、汽車、輪船等公共交通工具的商旅人士,除通過意外險、生死兩全險、醫療險等轉嫁風險外,可專門購買一份交通工具保險,讓投保更有針對性。
出行前可進行保險配置
在購置保險前可根據已有保險和出行目的進行選擇配置。如部分主險的附加險、信用卡增值服務、旅游險中就包含公共交通保險責任。
除開關注產品本身,消費者還需選擇保險公司,經常異地出差的人士更需要理賠網點多、理賠服務口碑好的保險公司。“如果在外地出現意外,通常家人朋友不能及時趕到事故發生地,客戶可第一時間撥打保險公司熱線電話,部分保險公司可提供異地就醫救助、探望等服務。
基礎型:火車保險 可獲賠17.2萬元
據有關資料顯示,根據1992年頒布的《鐵路旅客意外傷害強制保險條例》,所有鐵路旅客,不論座席等次、全票、半票、免票,均有保額2萬元的保險,保險費包含在火車票價內,金額為基本票價的2%。2007年國務院發布的《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條例》規定,旅客人身傷亡賠償限額為15萬元,行李損失賠償限額為2000元;加上強制保險2萬元,如果旅客死亡且未購買商業保險,只能獲賠17.2萬元。盡管有專家指出,《鐵路旅客意外傷害強制保險條例》實施20年保額卻沒有提高不合理,從當今社會發展水平看,17.2萬元賠付明顯不足。有關專家認為,相關賠付可參照2011年的《工傷保障保險條例》。
需求型:意外險應主動購買
在汽車站坐過長途客車的乘客知道,汽車公司為每位乘客準備了一份保費為1至2元、保額為5萬至10萬元的保險,乘客可以選擇購買或者不買。坐飛機的話,乘客則可以選擇購買一份保費20元、保額40萬元的航空意外險。
雖然很多人都知道,航空和鐵路部門會給每位乘客票價內的保險,但這些保險卻不是和保險公司合作的,想要獲得更多的額外的保障,只能乘客自己去主動購買商業保險,如出行險、意外險等。
相比鐵道部門的賠償,商業保險保額更高,不少保險公司的產品里對乘火車意外身亡的賠付金額都是20萬元。此外,根據保費不同,保額也會變化,投保人可以選擇50萬元甚至更高的保額。
實際上,對于經常出差的商旅人士,可以考慮買一份人身意外傷害險。這類保險保費低,但賠付限額很高。那些偶爾出差的人,則可以在出行之前選擇短期含有交通工具保障的意外險,一般保障期為7至15天的這種短期交通意外險,保額會相對比較高,保費也比較便宜,一般在20元至50元。
省錢型: 5人以上可買團體險
據報道,就在“7.23”動車追尾事故發生之后,保險業 第一時間啟動了保險查勘和理賠工作,十多家保險公司奔赴溫州各大醫院,逐一排查遇難客戶,以便及時救援和賠付。然而,從保險公司已公布的出險客戶和理賠情況來看,投保的比例并不高,所購買的險種也多以投資型保險、短期意外險等為主,這樣的產品屬性決定了獲賠的保額并不高,保障程度偏低。
這說明很多人在購買意外險的時候,都過于重視保險的儲蓄功能,實際上在購買和安排家庭人身保險的時候,一定要以保險保障功能為重,在沒有任何保障的情況下,最應該購買的險種是意外險和純保障產品。
根據目前各家保險公司的具體情況,投保意外險,保費大致在幾十元至幾百元之間不等,保額從幾十萬到幾百萬不等,保險期限有一個月、三個月、一年等多種選擇。具體種類有:少兒意外傷害險、老年人意外傷害險、交通意外傷害險、綜合意外傷害險等。
對于上班族而言,交通意外傷害險相對比較簡單,對于投保人的年齡一般沒有太大限制,消費者可通過電話、網絡投保,且很多都是卡式意外險,只需憑卡片上附帶的密碼登錄保險公司網站就能激活保險。此外,建議各家單位給員工投保團體意外險,很多保險公司都已經開展這種團體險業務,通常根據被保人的職業性質、工作環境來決定投保方式,最少5—8人就可以投保,一年一投保,非常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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