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保險是為補償疾病所帶來的醫療費用的一種保險。職工因疾病、負傷、生育時,由社會或企業提供必要的醫療服務或物質幫助的社會保險。如中國的公費醫療、勞保醫療。中國職工的醫療費用由國家、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以減輕企業負擔,避免浪費。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2009年11月30日正式發布了2009年版《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將《國家基本藥物目錄》中的治療性藥品全部納入《藥品目錄》甲類部分。
新版《藥品目錄》是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參保人員藥品費用和強化醫療保險醫療服務管理的政策依據及標準。《藥品目錄》分西藥、中成藥和中藥飲片3部分。其中,西藥部分和中成藥部分用準入法,規定基金準予支付費用的藥品,基本醫療保險支付時區分甲、乙類,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支付時不分甲、乙類;中藥飲片部分用排除法,規定基金不予支付費用的藥品。
按照規定,統籌地區對于甲類藥品,各地需按照基本醫療保險的規定全額給付,不得再另行設定個人自付比例。對于乙類藥品各地可根據基金承受能力,先設定一定的個人自付比例,再按基本醫療保險的規定給付。
新版《藥品目錄》中,西藥和中成藥品種共2151個。西藥部分共有藥品1164個,其中甲類349個,乙類791個,另有20個僅限工傷保險用藥,4個僅限生育保險用藥;中成藥部分共有藥品987個,其中甲類154個、乙類833個。
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醫療保險司司長姚宏介紹,與2004年版《藥品目錄》相比,新版《藥品目錄》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的變化:一是把《國家基本藥物目錄》的藥品,全部納入《藥品目錄》甲類部分。按照規定,甲類目錄的藥品參保人員不設個人自付比例且各地不得進行調整,保證了國家基本藥物的報銷比例高于非基本藥物。
小貼士:2009年醫保目錄編排與分類
西藥、中成藥、民族藥分別按藥品品種編號,同一品種只編一個號,重復出現時標注“★”,并在括號內標注該品種編號。藥品編號的先后次序無特別含義。
西藥主要依據臨床藥理學和臨床科室用藥分類,中成藥主要依據臨床科室用藥和功能主治分類。臨床各科醫師依據病情用藥,不受《藥品目錄》分類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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