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面對市場上眾多的保險產品,不知該如何選擇。選擇錯了或者中途退保都會帶來經濟損失。那么如何退保才能減少損失呢?
退保是指在保險合同沒有完全履行時,經投保人向被保險人申請,保險人同意,解除雙方由合同確定的法律關系,保險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及合同的約定退還保險單的現金價值。
近日,佛山市民蔡小姐向信息時報記者投訴稱,她原本想在續保前把某人壽保險公司的保險退了,卻不料在其銀保人員的“誤導”下仍續了保,她和該銀保專員向該人壽公司申請全額退還續保保費,但遭到拒絕。9月5日,記者就此事致電某人壽廣東分公司,9月6日晚,該公司有關負責人答復記者稱,他們從未明確拒絕過蔡小姐的申請,而是一直在調查取證過程中,而9月6日當天該公司已同意向蔡小姐退還保費。
消費者投訴
辦退保反被續保申請退款竟遭拒
據蔡小姐介紹,去年8月26日,她在佛山三水某銀行點辦理業務時,在銀保人員的游說下買了某人壽公司一款分紅型保險,繳納5000元保費。今年8月中,蔡小姐收到該公司續繳保費的短信通知,因正值用錢之際,她便決定在繳納第二期保費前退保。
今年8月25日,也就是在續繳保費的前一天,蔡小姐來到上述銀行點辦理退保手續。某人壽駐該銀行點的銀保專員了解情況后,對蔡小姐說,“由于你的保險沒有到期,拿不到分紅和利息,只能退還2655元的現金價值。”該專員建議蔡小姐8月27日(26日是星期日)再到銀行辦理手續,這樣可以多拿200多元的分紅。
8月27日上午,蔡小姐收到銀行的短信通知,綁定保險的賬戶被自動劃賬5000元到某人壽用作第二年保費,也就是說已經“被”續保了。蔡小姐到銀行網點問上述銀保專員:“為何之前我來退保你讓我27日再來,現在卻將賬上的錢轉走?那我現在退保,續保保費能否全額退還?”該銀保專員稱可以向公司申請一下。
該銀保專員與蔡小姐各寫一份申請書遞交給某人壽公司,申請全額退還蔡小姐在8月27日被自動扣除的5000元續保保費。但蔡小姐在8月30日接到該銀保專員的電話稱,某人壽未批準她們全額退還續保保費的申請。這意味著,蔡小姐前后總共交了1萬元本金到保險公司賬戶上,按現金價值退保的話只能退還6816元,將損失3184元,比原來的2345元多損失近千元。
業界提醒
辦退保應直接到保險公司
近日記者采訪廣州多名保險業內人士了解到,像蔡小姐遭遇的情況在銀行出現得比較多,在保險公司柜臺則比較少見。有保險業人士告訴記者,銀保人員在接到客戶退保申請后并不能直接辦理退保,而是轉交給保險公司進行辦理,這就可能會出現時間差,或者受人為因素影響,拖延退保進程。因此,他建議保險消費者需退保時應直接到保險公司辦理。該人士認為,如果客戶未能及時辦理退保手續,賬戶被扣費屬于正常現象,因為客戶與保險公司簽訂協議時已同意按時從其賬戶劃費。他建議,如果需要退保,保險消費者只需提前將賬戶上的資金轉移,而如果出現像蔡小姐那樣因營銷員疏忽導致損失擴大的情況,可以直接向保險公司投訴解決。
專家解答說,辦理退保要注意以下幾點:
1. 申請退保的資格人為投保人。如果被保險人申請辦理退保,須取得投保人書面同意,并由投保人明確表示退保金由誰領取。
2. 投保人申請退保,合同生效滿兩年的,保險公司收到退保申請后退還保單現金價值;繳費不滿兩年的,保險人收取從保險責任開始之日起至解除之日止期間的保險費后,剩余部分退還給投保人。
3. 退保人在辦理退保時要提供以下文件:(1)投保人的申請書,被保險人要求退保的,應當提供投保人書面同意的退保申請書;(2)有效力的保險合同及最后一次繳費憑證;(3)投保人的身份證明;(4)委托他人辦理的,應當提供投保人的委托書、委托人的身份證。
為了維護保險人或被保險人的利益,在下列條件下,投保人或被保險人不能辦理退保手續:(1)已發生傷殘醫療賠付的保單;(2)已到生存領取期的保單(投保人已完成繳費義務,避免投保人為了自己的利益,損害被保險人的利益)。
專家提醒退保時可能收不回已交全額保費,保險公司只返還現金價值。在保單持有初期退保,現金價值可能低于所交保費的30%;持有時間較長的保單退保,還會失去應得的保障。
專家建議準備購買保險的客戶,一定要充分評估自己及家庭的經濟狀況和風險,充分了解自己的需求,這樣就不會出現退保導致經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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