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險,保費便宜,購買條件也很少受限制,很多人都愿意為自己購置這樣一份保障。
但也有人在發生意外后,出現了理賠困難的現象,于是開始大罵
保險公司是騙子公司,發生了意外竟然拒賠?
保險公司聽到這里估計就萬分委屈了,責任免除中寫的很詳細,明確標注了某些
意外保險公司是不賠的。
投保人因為粗心大意忽略了重要的免責條款,對自己也是一種不負責任的行為。
我們需要明確的兩個定義:意外險的定義:意外傷害保險(Accident Injury Insurance )是以意外傷害而致身故或殘疾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
人身保險。
意外傷害事故的定義:指外來的,突發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體受到傷害的客觀事件。
因此接下來就要敲黑板,劃重點了!
只有滿足以上加粗的六個條件,才可以獲得賠付。那么哪些常見情況是意外險是不賠付的?
一起來看一下:
NO.1:猝死不賠現代人生活節奏快、工作壓力大,猝死死亡率逐年升高。但是意外險對于猝死這一情況是不進行理賠的。
實際上,猝死多因體內潛在的進行性“疾病”在某種因素的作用下突然發生,因此在保險業內一般都認定“猝死”是因疾病死亡,并不符合意外險的保障范圍。
如若是長期的過度疲勞導致身體的超負荷運轉,自然也并非屬于“突發”。綜上所述,過勞猝死意外險不受理。
NO.2:中暑死亡不賠醫學上認為中暑是一種疾病,主要是因為人長時間在高溫之下,導致身體機能出現了一定的變化,需要較長的一段時間來發生。同時,中暑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避免、可以預見的,因此中暑死亡并不在意外險的賠償范圍內。
NO.3:高原反應不賠高原反應是人人都可預知的情況。當選擇去西藏等海拔較高的地方游玩時,事先就需要做好高原反應的防御措施。“意外”發生實際上并不符合“突發的、不可預見”這一條件,且高原反應與自身的身體狀態有關系,嚴格來講是一種病理反應。因此不受獲賠。
NO.4:妊娠意外不賠多數意外險產品已經明確將妊娠意外、流產等列入免責條款。
因為被保險人在懷孕期間發生意外的風險大大增加,想要在懷孕期間獲得保障,就需要投保專門的
孕婦保險。
NO.5:個體中毒不賠食物中毒實際上符合“外來的,突發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這四要素,因此倘若發生3人或3人以上的集體中毒事件,意外險是進行理賠的。
但倘若發生個體食物中毒事件,則不賠。原因是個體食物中毒的原因較不明確,可能與個人體質相關,引發了腸胃疾病;也可能是刻意為之,無法排除“自殺”情況。因此保險公司不受理個人食物中毒案件。
NO.6:探險身亡不賠許多保險公司的意外險將被保險人“從事潛水、跳傘、攀巖運動、探險活動、武術比賽、摔跤比賽、特技表演、賽馬、賽車”等高風險活動列為免責條款,所以攀巖墜亡是不賠的。
當然在一些特殊情況下,以及一些為特定人群準備的意外險產品上,保險公司是承保這些高危項目的,不過對于承保人有嚴格限制,保費的額度也有很大的提高。
NO.7:摔倒死亡不賠身體健康的情況下,摔倒可能只會導致擦傷、骨折等現象。但倘若摔倒致死,很大原因并不僅僅是摔了一跤這么簡單。摔倒致死只是誘因,罪魁禍首可能是由于被保人的體內疾病(如腦血管破裂、心臟病等等),這就是保險賠付的近因原則。
NO.8:手術意外死亡不賠施行手術是由于疾病,并非是因為意外傷害,而且做手術是經過常某本人同意的,也就是說在手術之前被保人就已經知道手術存在著很大的風險。因此手術死亡的近因并不是因為意外,而是疾病。
一定要記住“意外傷害與死亡或殘疾之間必須存在因果關系,否則不能構成保險責任。”
但不管怎么樣,上述八種情況在意外之中僅占小部分。
根據統計局顯示數據:在中國,每年非正常死亡人數超過320萬。
龐大的數字背后,是殘酷的現實,而意外險仍舊是我們抵抗風險入侵的重要手段。
看清免責條款,選擇適合自己的意外險,合理配置,才能讓保險真正成為我們的保護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