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障卡全稱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障卡”,是經國家勞動保障部統一規劃、統一設計,由各地勞動保障部門面向社會發行。社會保障卡上主要的信息有:持卡人的姓名、性別、卡號、電腦號、公民身份號碼等基本信息。那么如果社保幾個月沒交,還能補上嗎?
問:我在外地工作,公司買的廈門的社保,交了半年以后我就沒在原來的公司上班了,現在社保幾個月沒交了,后來的公司也買的廈門的社保,請問中途沒買的四個月能補交嗎?不交的話有沒影響呢?
答:您好!根據養老保險相關條例,個人和用人單位之間只要形成勞動關係,為其提供有償勞動,用人單位就應與個人簽訂勞動合同,為其辦理基本養老保險。因此,員工的社保應由與其建立勞動關係的單位辦理,任職單位應從與員工建立勞動關係之日起參保繳納社保費。如需補繳期間無任職單位,則不能辦理補繳。
目前尚未辦理參保手續的,填寫《廈門市社會保險參保申報表》(一式三份,加蓋公章)勞動合同簽訂6個月后延期辦理參保的,還需提供勞動合同原件。如目前已參保,單位補繳時填寫《社會保險費徵收賬目出錯(補繳)申請表》(一式二份,加蓋公章)辦理補繳費款涉及3個月之前的,社保幾個月沒交的還需提供勞動合同原件。就近選擇任一區局辦稅服務廳辦理。辦理時間為每月6號到月底最后一個工作日。
參保單位未在規定時間內為職工辦理參保手續的,應當從勞動合同簽訂之月起按月補繳社保費并按規定加收滯納金,勞動合同簽約時間的2個月內參保的不加收滯納金,超過2個月參保的,滯納金從勞動合同簽約的次月6日起加收至該單位辦理參保增員的當日。根據《社會保險法》,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2011年6月以后(含6月)的社會保險費,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并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滯納金以每月應繳納的社保費金額計算。延期參保滯納金由係統在月初建帳時一并生成。
帳目所屬期:2011年6月以前(不含6月)的費款;公式:滯納金=應繳費款*(2011年6月30日-滯納金加收日期起+1)*千分之二+應繳費款*(滯納金加收日期止-2011年7月1日+1)*萬分之五;帳目所屬期:2011年6月以后(含6月)的費款;公式:滯納金=應繳費款*(滯納金加收日期止-滯納金加收日期起+1)*萬分之五。 待遇方面有何影響請咨詢12333。
問:我是個體參加的社保,現在社保幾個月沒交,如果去補繳的話,是不是要繳滯納金?我又不想繳滯納金,可不可以不補繳,然后從下月起接著繳?
答:社保繳納是按年限累計,最低15年,到了法定退休年齡就可以領退休金。原先交納的社保只要不退就會會累積在當地的社保局里.可以連續繳也可以累計來繳。
但是,你斷繳的社保里要是有包含醫療保險,就建議去補繳,否則就要重新繳滿一年才可以享受醫療保險.如果為了省幾個滯納金,萬一身體不適就要自己掏腰包,怎么算都是不繳合算.
社保幾個月沒交,社保卡補辦流程有哪些?
第一步:預掛失。可以持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原件,到社保卡服務網點(設在街道社保所)進行書面預掛失。掛失后,社保卡將停止結算功能。需要提醒的是,如果在預掛失后又找回原卡,如不急需看病就醫,則不需撤銷掛失,預掛失10天后自然解掛,社保卡可恢復正常使用;如果急于看病就醫,可到任意一個社保卡服務網點辦理撤銷掛失手續。
第二步“補新卡。預掛失后可辦理正式掛失與補新卡手續(正式掛失后不能撤銷)。補卡時可委托他人辦理,辦理時需要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在填寫《申請單》后,由社保卡服務網點工作人員辦理。此時,工作人員會開具一張《領卡證明》。如果在補卡期間生病,則可拿著《領卡證明》到定點醫院就醫,并保留處方明細、收費單據,按手工流程報銷。
第三步:領新卡。在辦理完補新卡手續15個工作日后,補卡人可持本人身份證和《領卡證明》,到社保卡服務網點領取新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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