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若提取本人名下住房公積金不足時,對房屋擁有所有權的家庭成員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但所提住房公積金總額不得超過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費用或償還購房貸款本息。在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時,需提供產權證明(配偶需提供結婚證或戶口簿)及上述有關證明材料。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戶口遷出所在的市、縣或者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列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鐵,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補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1)非按揭購買自住住房的,在支付房款后兩年內提出申請,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額達到實際支付的購房款。
(2)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在還款期內提出申請,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積金總額達到實際支付的首期房款和已償還貸款本息之和。
(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批文有效期內提出申請,只能申請提取一次,且所提取的住房公積金總額不能超過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費用。
(4)租房自住的,在租賃合同期內提出申請,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積金總額達到實際支付的房租。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回復:原國家建設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三部委在2005年聯合下發了《關于住房公積金管理若干具體問題的指導意見》(你可以上網查一下),明確職工購買、建造自住住房的,原則上職工本人及其配偶可在一年內憑有效證明材料,一次或分次提取住房公積金帳戶余額.這并不是我們自己的規定,請你理解。除了上述,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以提取:
(1)離休、退休的(包括退職);
(2)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3)出境定居的;
(4)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5)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6)農民合同制終止勞動合同的;
(7)調離煙臺市的(指煙臺市行政區域以外);
(8)與單位終止勞動合同,戶口遷往外地的(含外地戶口的);
(9)異地求學的;
(10)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11)夫妻雙方均失業兩年(含兩年)以上,且夫年滿50周歲、妻年滿45周歲;
(12)房租超出家庭收入規定比例的。
您的信息僅供預約咨詢所用,不泄露至
任何第三方或用于其他用途。
正品保險
國家金融監督快捷投保
全方位一鍵對比省心服務
電子保單快捷變更安全可靠
7x24小時客服不間斷品牌實力
12年 1000萬用戶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