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1日起,成都醫保新政截至目前有兩個,包括成都市將全面實施覆蓋城鄉居民的大病保險新制度、覆蓋所有參保人員的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特殊疾病管理新辦法,旨在健全和完善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制度,進一步減輕參保患者醫療費用負擔、提高城鄉群眾醫療保障水平。
成都醫保新政一:重特大疾病報銷不封頂
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屬基本醫療保險中的新增項目,參保人員只需繳納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即可按規定享受大病保險待遇。
根據《成都市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實施方案(試行)》規定,從2014年1月1日起,參加成都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人員在一個保險期內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含門診特殊疾病醫療費用),在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后個人負擔超過上年度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的符合基本醫療保險政策規定的費用,由大病保險按比例報銷,報銷水平總體不低于個人負擔的符合基本醫療保險政策規定費用的50%。如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合并報銷后,個人負擔的符合基本醫療保險政策規定的費用超過了基本醫療保險最高支付限額,其超過基本醫療保險最高支付限額部分最高報銷90%、且報銷總額不設封頂線。
城鄉居民大病保險通過政府招投標委托商業保險公司承辦。大病保險資金從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按城鄉基本居民醫療保險人均籌資標準的6%劃撥,并結合成都市經濟社會發展水平、醫療保險籌資能力、高額醫療費用發生情況及基本醫療保險保障水平變動等因素實行動態調整。
成都醫保新政二:增加門診特殊疾病種類
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介紹,經充分征求市級相關部門、醫保經辦機構、定點醫療機構和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各方面意見建議,根據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等規定,重新修訂了《成都市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特殊疾病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將于近日出臺,自2014年1月1日起實施,旨在進一步保障醫療保險參保群眾的合法權益,提升門診特殊疾病患者的就醫治療質量。
據悉,新《辦法》一是增加了門診特殊疾病種類,將“重癥肌無力”納入門診特殊疾病管理,取消了原辦法對“血友病”僅學生兒童可申請的限制,拓寬了保障覆蓋面。二是門診特殊疾病病種范圍由三類增至四類,便于提高醫保基金使用效率。三是門診特殊疾病認定由醫保經辦機構委托定點醫療機構按照《成都市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特殊疾病認定標準》具體實施并出具認定結論,便于參保人員得到更加及時有力的治療。四是建立專家評審制度,如參保人員對認定機構出具的認定結論有異議,可向本人參保關系所屬醫保經辦機構提出復查申請,由市級醫療保險專家評審小組進行復查認定并做出認定結論。五是建立治療方案復審制度,醫療機構主診醫生提出初步治療(或變更)方案后,須由復審專家進行復審,復審通過的方案才能最終生效,更加保障參保人員就醫治療質量。
成都醫保新政相關資訊:
成都新醫療保險辦法1月1日起實施 42家定點醫療機構作為認定機構
為進一步保障醫療保險參保群眾的合法權益,提升門診特殊疾病患者的就醫治療質量,成都市人社局今(31)日稱,從2014年1月1日起,《成都市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特殊疾病管理辦法》將正式實施。根據《辦法》要求,市醫保局及各區(市)縣醫保經辦機構分別對申報門診特殊疾病的認定機構和治療機構進行了綜合評定,確定了42家定點醫療機構作為認定機構,500家定點醫療機構作為治療機構。
成都市首批105名醫療保險社會監督員上崗
12月16日,成都首批105位醫療保險社會監督員正式上崗。這批監督員來自各級人大、政協、市民代表,新聞媒體、各企事業單位及衛生部門,將在進行醫療保險監督的相關業務培訓后開始履職。據悉,目前,全市共有1549家定點醫院和4894家定點零售藥店,監管面寬,監管難度大。為此,今年成都市醫保局聘請了105名社會各界代表擔任監督員,采取走訪、暗訪等方式,對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參保單位和參保人及醫保經辦機構進行監督,對以上單位及人員在辦理醫保業務、提供醫療服務、享受醫保待遇等方面出現的十余項違規行為進行監督舉報,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規范醫保基金的運行和醫療服務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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