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的不斷完善,很多公司都給員工辦理了社保。對社保繳費及繳費比例等事宜,很多員工還不是很清楚。下面由小編給大家詳細介紹有關南昌市社保繳費事宜的辦理流程。
為推動南昌市社保統一征繳管理工作開展,確保2013年1月1日順利實施,現就統一征繳管理的基金征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按《南昌市(本級)五險統一征繳管理實施方案》規定,市本級五險統一征繳管理工作,由南昌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處(以下簡稱“市社保處”)負責,實行五險統一征繳管理后,市本級五險統征實施范圍內的參保用人單位,社會保險費征集從2013年1月1日起使用五險統一征繳賬號(即原市社保處開立的養老保險收入賬號)。為方便工作,共設立了兩個,具體如下:
1、南昌銀行營業部 188030018110223872;
2、南昌銀行永興子固路支行 188066018110051090。
二、實行五險統一征繳管理后,選擇銀行轉賬方式繳費的用人單位,應繳的各險社會保險費統一轉入以上賬號,并要求在轉賬單據上注明用人單位的計算機編號。其中已經在市社保處參加了養老保險的用人單位,今后五險轉賬繳費按其原選擇的以上賬號之一辦理;未在市社保處參加養老保險的用人單位,以及市屬企業科經辦的用人單位,社會保險費轉賬統一選擇轉入南昌銀行永興子固路支行的基金收入賬號。
三、參保用人單位不足額轉賬繳費(即所繳金額與應繳保險費不一致的)的,在辦理轉賬后,應同時報送關于所繳保險費的《各險資金分配確認函》給市社保處經辦業務科室。
四、實行五險統一征繳管理后,選擇銀行托收方式繳費的參保用人單位,應及時與社保經辦機構聯系(具體規定參見《關于實施五險統一征繳經辦管理的通知》,洪人社字[2012]686號),辦理銀行托收協議重新簽訂事宜,要求于2012年12月15日前,將經參保用人單位和用人單位開戶銀行蓋章確認的協議,返回相關經辦機構。五險統一征繳后,對用人單位參加各項社會保險的保險費實行一票征收,選擇銀行托收繳費的參保用人單位,應加強對托收賬戶管理,確保賬戶資金充盈,以免因資金不足造成托收退票而影響職工待遇享受等相關問題。
南昌市正常退休(提前退休)辦事流程
1、正常退休
個人向單位提出申請→單位勞資部門審查公示→市社保經辦機構審核→市局養老保險處審批→ 市社保險經辦機構計發待遇
2、提前工種退休
經個人申請企業和主管部門自審公示上報→市社保經辦機構審核→市局養老保險處審批→市社保險經辦機構計發待遇
辦理時限
1、正常退休即時辦理,如遇到政策界定不明確等疑難問題,由局聯席會研究決定,當月25日后取回材料
2、提前退休按月審批,單位或個人提前一個月5號前報送檔案材料、25日后取回材料,縣區所屬企業按縣區人事勞動局要求時間辦理。
南昌市養老保險繳費年限
繳費年限包括實際繳費年限和視同繳費年限。
實際繳費年限是指實施統帳結合制度1995年10月1日后,企業和個人共同足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年限。企業欠繳、緩繳或個人欠繳基本養老保險費期間,職工繳費年限暫不予計算,在企業或個人按規定足額補繳后(如為欠繳應加收滯納金),方可計算繳費年限。
視同繳費年限是指職工在實施統帳結合制度(可設置具體日期)前的連續工齡。職工在實施統帳結合制度前參加工作,建立個人帳戶前職工從事特殊工種的工作年限可折算工齡,其折算后增加的視同繳費年限,最長不得超過5年。連續工齡加繳費年限尾數滿1個月不滿6個月的,按半年計算,滿6個月不滿12個月的按1年計算。
南昌市醫療保險事業管理處
負責辦理南昌市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工傷保險業務、接待和處理醫療保險參保職工看病用人單位參保登記就醫、報銷醫藥費費用,對定點醫療機構和藥店進行監督和管理、對工傷職工進行探訪、調查工傷事故、進行事故預防、處理工傷亡事故、支付工傷亡待遇。
申請醫保定點醫療機構、藥店需要的材料
1、申請報告
2、執業許可證、組織機構代碼證等所有證件的復印件
3、所有從業人員的資質復印件
4、員工花名冊
5、員工參加養老、醫療、工傷、生育、失業保險的證明
6、藥品監督、物價部門監督檢查合格的證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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