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位于江蘇省南京市白下區游府西街53號,電話:025-84501177、025-84501535。
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電話咨詢中心工作職能
(1)負責勞動保障咨詢服務信息的收集、整理和編輯,建立和維護勞動保障咨詢服務信息庫。
(2)負責通過“12333”咨詢電話、網站、觸摸屏、LED屏向社會提供勞動保障信息咨詢、查詢服務。
(3)負責通過“12333”咨詢電話、網站接受勞動保障舉報投訴案件,做好舉報投訴案件轉送和處理跟蹤。
(4)負責做好信息咨詢服務的業務統計、分析和匯總工作。
(5)配合局信息中心做好勞動保障信息咨詢服務應用系統的開發維護工作,負責制定勞動保障信息咨詢服務應用系統應用需求。
(6)指導區縣勞動保障部門做好勞動保障咨詢服務信息的采集、審核、報送和發布等工作。
南京勞動保障局調整2013年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 基礎養老金最低計發標準和被征地人員社會保障待遇。
調整對象
本次待遇調整對象為,年滿60周歲的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領取人員和基本養老金領取人員。原領取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養老待遇和城鎮居民養老補貼年齡不滿60周歲的人員繼續按原標準領取。
調整項目和標準
全市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最低計發標準由原100元/月調整為130元/月,每月增加30元。原江南八區:城鎮老年居民基礎養老金計發標準由原220元/月調整為245元/月,每月增加25元;農村老年居民基礎養老金計發標準調整為130元/月;繳費人員基礎養老金計發標準調整為245元/月。
財政補貼
根據市人社局、財政局《關于印發<南京市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辦法>實施細則》的政府補貼規定,自待遇調整執行之月起,基礎養老金月計發標準達到市公布的最低標準的區,原江南八區按市公布的標準,除中央財政及省財政補貼資金外,由市、區財政各承擔50%;其他區按市公布的最低計發標準,除中央財政及省財政補貼資金外,市財政對江寧、浦口兩區補貼20%,對六合、溧水、高淳三區補貼50%,其余部分由各區自行承擔。計發標準未達到市公布的最低標準的區,市財政仍按原標準予以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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