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公司經營意外險必須電腦聯網出單,保單信息實時進入保險公司核心業務系統,并向被保險人提供實時保單信息查詢。”近日,中國保監會發布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業務經營標準》,從單證管理、異地出單管理、銷售管理、財務管理、查詢服務、產品管理等六個方面,規范意外險經營秩序。
《經營標準》有針對性地提出解決方案:保險公司總公司對單證實行統一編碼管理,并建立單證管理系統,從源頭上防止基層保險機構或中介機構利用單證管理漏洞違法違規經營意外險。意外險銷售必須電腦聯網,保單信息實時進入公司核心業務系統,異地出單系統應與單證管理系統、核心業務系統實時對接。保險公司強化對中介機構和營銷員的管控責任,定額保單必須按保費面值銷售,而財務系統與核心業務系統無縫對接,真實記錄意外險收支情況。此外,經營意外險的保險公司必須為客戶提供電話和互聯網兩種方式的保單信息查詢服務。
保監會將意外險業務作為監管重點之一。過去幾年,保監會先后出臺了20多個文件專門規范意外險業務,各保監局、保險行業協會發文超過200個。今年年初,保監會又下發《關于停止以撕票方式經營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的通知》,禁止各保險公司以撕票方式經營短意險業務,對規范短意險市場秩序起到了一定的積極作用。
據介紹,為確保《經營標準》執行到位,保監會還將采取一系列后續監管措施,一旦發現達不到標準要求的,責令停止相關業務。下一步,保監會還將集中行業力量制定意外險純風險損失率表和殘疾給付標準,逐步改革意外險產品監管,進一步完善意外險統計信息系統。
由航聯保險經紀有限公司、天勤保險經紀(北京)有限公司、中國民航信息網絡股份有限公司、國際航空運輸協會聯合國內20多家保險公司共同推出的“異地出單”誕生。
這意味著備受爭議的航意險正在試圖避免航意險代理人造假、埋單等不規范行徑,擺脫保險公司之間惡性競爭局面,然而,變革能否顛覆航意險“非市場化”的指責?
“有時候,傳統的航意險并沒有給保險公司帶來利益。”中航信電子商務副總經理吳鐵志說,“利益都給了代理商,有的保險公司為了追求銷售規模,甚至造假,只要不出事交易就不上報總公司,何時出事何時報險,這樣就變成他們的一項節余了。”
而意外險數據公開透明,無法作假,“對消費者而言,是一票到底,商務簡化,安全可靠。”他說。
據悉,代理商在先經過保險公司向保監局分別推薦,并取得資格證書,同時獲得國際航協認可后,就能銷售電子航意險,其代理費收入為20%。
“不過,可能20%的代理費還打不住,得看市場的承受程度。”吳副總說。事實上,在以往的做法中,保險公司有時每張單甚至給代理商18元的費用,很不規范,一般情況是給15-16元,最后保險公司真正到手的可能只是3-4元。
換言之,這其中還存在變數--代理商的選擇,他憑什么拋棄返利高的紙制傳統航意險而選擇電子航意險?
事實上,意外險的高調出場,因其銷售渠道、結算方式等的創新被賦予了解決傳統紙制航意險諸多弊端的使命。
而電子意外險銷售管理模式是基于中航信互聯網數據平臺,每賣出一張異地出單都會輸入數據平臺,每天完成后數據會打包發送到清算處理數據中心。項目原則為三大自愿:旅客自愿選擇產品和保險公司;代理人自愿銷售,無排他性;保險公司自愿加入。
而當旅客并未要求保險公司時,“系統會隨機生成保險公司,并告之旅客。”航聯保險經紀公司董事長譚星祿稱,“系統有此功能,如20多家保險公司讓客人去自由選擇;并非按份額,而是依據保險公司的誠信與品牌形象形成市場格局,變成了由客人選擇而非代理人推薦。”
譚星祿表示,希望在年底全國推廣電子意外險異地出單,而在合作體的利益格局里,保險公司具體收益取決于公司原來的銷量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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