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縣勞動保障網新農保養老金待遇核定流程如下:
已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農村居民,在確認其符合條件的同村子女參保繳費情況后,均可享受養老金待遇。新農保試點實施時,按參保登記的程序辦理;新農保試點實施后,按本工作流程辦理。
縣農保中心待遇領取人員定期在系統內搜索確定養老金領取資格條件的到齡參保人員,將名冊下發,由村協管員督促繳費后,將繳費補貼登記卡上收,填寫《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養老金待遇申報表》,受理待遇領發申報。
縣農保中心受理到齡待遇領取人員申報,核查個人賬戶記賬情況,計算出養老金待遇,生成《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擬領取養老金人員情況核對報告表》,網上提供給鄉鎮核對。
(四)組織核對:鄉鎮農保員將打印的核對報告表下發,由村協管員交給參保人員核對。參保人員確認核對報告表后,經村協管員、鄉鎮農保員簽字蓋章確認,于當月20日前上報至縣農保中心。核對有異議的,由參保人員填寫書面說明并附第二代身份證復印件,逐級上報到縣農保中心進行審核,根據實際情況予以處理。
縣農保中心對簽字確認對象在系統內復核確認其待遇,將到齡參保人員的待遇信息傳送至農村信用聯社。發現信息錯誤,按信息修改程序修改。待遇計算和復審時,應重點檢查個人賬戶記賬、待遇計算結果是否有異常。
農村信用聯社在系統內調取已核定養老金人員的名單,生成養老金領取人員存折信息(開戶網點、賬號等),反饋給縣農保中心導入信息系統數據庫中,并由基層信用社打印養老金存折。
鄉鎮農保員在縣農保QQ群下載當月領取待遇人員名冊,及時到當地信用社領取養老金存折,經各村協管員發放,待遇領取人員收到存折后,在核對報告表上簽字,簽字表要上交縣農保中心存檔。
養老金委托基層信用社實行社會化發放,每月在25日左右發放到位。
待遇領取人員憑本人第二代身份證和養老金存折到當地信用社領取養老金。行動不便的、或本人身份證不齊的待遇領取人員,可委托代理人憑其個人身份證、戶口簿、村(居)委會出具證明和養老金存折到基層信用社領取。養老金存折遺失到當地信用社掛失,再到縣信用聯社營業部補發;養老金存折毀損可到當地信用社直接換發。
待遇領取人員可在當地信用社、鄉鎮勞保站或縣農保中心查詢并打印《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養老金發放情況查詢表》。對養老金發放有異議的,可到鄉鎮勞保站或縣農保中心核對。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簡稱“新農保”)是由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保障農村居民年老后基本生活的一種社會保障制度。國家從2009年起開始新農保試點,農村居民參加新農保,須了解以下參保事項:長沙縣行政區內、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可以在戶籍地自愿申請參加新農保;新農保制度實施時,工作人員逐一核對農村居民的戶口簿、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等。本人有參保意愿的,在名冊上簽名、留手印予以確認。經縣、鄉農保機構審核認定,即可參保登記;參保人員憑參保繳費補貼登記卡到指定的當地農村信用社網點繳納養老保險費。參保人可自主選擇繳費檔次,按年繳費。個人繳費標準設為每年100元-1500元,15個檔次。省、縣人民政府對參保人繳費(不含補繳)給予補貼,補貼標準為每人每年30元,其中省財政補貼9元,縣財政按100、200、300、400、500元5個繳費檔次分別補助21、26、31、36、41元,500元以上的繳費檔次補貼與500元的繳費檔次一樣;對特困一級、殘一和殘二級人員,縣政府按最低繳費檔次給予全額補貼100元。對低保人員縣政府給予80元補貼。補貼對象分別由縣民政局和縣殘聯確認;16 -45歲的參保人員,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于15年。46 -59歲的參保人員,應按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但補繳不享受繳費補貼。對繳費累計超過15年的,每增加1年繳費,其基礎養老金每月增加0.5元(不含補繳年限);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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