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政府網2月19日發布《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該條例將于今年5月1日正式實施。
條例明確,若個人以騙保為目的,將醫保憑證交由他人冒名使用,或重復享受醫保待遇等,將暫停其醫療費用聯網結算3至12個月,并處騙取金額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
這一政策的出臺,對醫保基金使用監管有著重要意義,讓醫保基金的錢能更公平公正地使用,幫助老百姓管好「救命錢」。
據悉,國家衛健委還將進一步規范醫療機構的醫療行為,促進合理用藥和檢查,并通過一系列措施,合理使用醫保基金,降低不合理的醫療費用。
在之前的文章中我們對于相關內容做過簡單的介紹,詳情見:醫保基金新規發布,騙保將處2-5倍罰款
本文我們更深入一點,說說手握醫保卡哪些事情必須要了解
一、刷醫保卡買藥需帶有效身份憑證
很多兒女讓老人用自己的醫保卡去買藥,這種情況不稀奇,但是以后不可以啦。
國家醫保局發布的《零售藥店醫療保障定點管理暫行辦法》2月1日正式實施。辦法規定醫保定點藥店購藥需「人證相符」,即醫保卡的信息要與出示的身份證一致。
參保人員應憑本人參保有效身份憑證,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藥。不得出租(借)本人有效身份憑證給他人,不得套取醫療保障基金。
新規中的「人證相符」,能有效防止「假冒」和「套取」,利于醫保卡的監管。
但是,很多人會有一個疑問,今后使用醫保卡買藥都必須帶身份證嗎?據查閱,新規中提到的「有效身份憑證」并不是特指身份證。
1、自己買普通藥,不用帶身份證
刷醫保卡買藥并非一定要帶身份證,當給自己買普通藥品時,帶上本人的醫保卡就可以了。
而藥店的工作人員,只需要核實醫保卡上的照片與本人是否一致即可。
但對于特殊藥品,不僅需要出示本人身份證,還需要出示醫生處方。
舉個例子:
心血管患者服用的治療類藥物,如氫氯噻嗪等,就屬于特殊藥品,購買時應當出示醫生處方和身份證進行實名登記。
而如今正是疫情防控特殊時期,如購買感冒、止咳、退燒、消炎等藥品,同樣需要出示醫生處方和有效身份憑證登記。
2、為他人買藥,要帶雙方身份證
雖然買普通藥品不用出示身份證,但是在藥店買藥時,你可能也會看到「非本人醫保購藥,請出示雙方身份證」的提醒。
也就是說,如果替別人拿醫保卡買藥或拿著別人的醫保卡來購藥,都必須出示雙方的身份證。
舉個例子:
當家里老人購藥不方便時,子女可能會幫老人拿藥。此時,就須要帶上老人的醫保卡、身份證,以及自己的身份證去購藥,藥店人員將進行核驗。
總體來說,這次新規主要影響的是,嚴格把控隨意外借醫保卡現象。
在這里,小助手也再次提醒大家:
外借醫保卡不僅有法律風險,而且會直接影響到健康險的投保,嚴重的可能會直接拒保。
如果因醫保卡外借,而有過購買重疾險經歷的小伙伴都知道,保險公司通常是毫不猶豫的拒保。
往大了說,亂借用醫保卡屬于「騙保」行為。
再次強調,醫保卡不可以外借
隨著大數據聯網的無縫銜接,支付寶、微信等各種電子支付的可追溯完善,小助手建議大家,就算醫保沒有出臺這些政策,醫保卡也要謹慎使用。
二、醫保基金利好政策
來自國家醫保局的消息,去年醫保基金的總收入是2.4萬億元,支出約2.1萬億元,當年結余2700億元。醫保基金歷年滾存結余邁入3萬億元大關。
對普通人來說,醫保基金達到3萬億其實并沒有什么實質感受,畢竟很多人的醫保卡都是余額躺在里面「睡大覺」很少能用到。
杜絕一系列不正當使用醫保卡情況的同時,相關部門也出臺了各種合理使用醫保卡余額的政策: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可用于購買商業健康保險,醫保卡里的錢可以為自己和家人購買特定商業保險了!
以上海市為例,參保人可以選擇購買5款產品,以下是這屋類險種的保障作用:
①上海醫保賬戶醫療保險:化解高額醫療費用,給個人及家庭帶來的經濟風險。
②上海醫保賬戶意外傷害醫療保險:應對突發意外引起的醫保范圍內醫療費用支出。
③上海醫保賬戶重大疾病保險:應對重大疾病,確診給付。為治療、愈后生活提供經濟保障。
④上海醫保賬戶住院自費醫療保險:減輕住院自費醫療費用負擔。
⑤國壽肺安寶特定腫瘤疾病保險:為無法購買傳統健康險產品的肺結節人群設計。
因為各地區的政策不同,如果有這方面的需求,可以撥打所在地的12333咨詢——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電話咨詢服務熱線進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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