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5月17日下午,高速交警金華支隊三大隊民警在 S26諸永高速橫店出口例行檢查時,一輛臨時搭建篷布的皖L04993號輕型普通貨車通過諸永高速橫店收費站,執勤民警例行攔車檢查。停車后,駕駛員主動出示了駕駛證,證件上登記信息駕駛人“張飛”,安徽亳州人。憑著熟練職業技能,民警一眼就看出該證件系偽造過的。
民警遂即詢問駕駛員,要求其出示相關身份證件。駕駛員堅稱自己叫張飛,身份證放在家里沒帶。民警通過警務信息系統查處張飛的相關信息,與駕駛員所說的并不完全相符,并且張飛的駕駛證已處于注銷狀態。眼看著實在無法蒙混過關,駕駛員才說出自己真實姓名叫劉永福。
劉永福裝載了一車西瓜,從仙居上諸永高速到了橫店出口,誰知剛下高速就被交警查獲了。經查,張飛的C1證已處于注銷狀態,劉永福的C4證也處于注銷狀態,因此構成了無證駕駛。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規定,劉永福無證駕駛的行為,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以并處十五日以下拘留。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條規定,劉永福使用偽造的機動車駕駛證,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無證駕駛的危害
無證駕駛人因缺乏專業培訓,不具備安全駕駛能力,駕駛車輛行駛中如遇到突然情況,往往會驚慌失措失當處置,發生交通事故,造成車毀人亡;有的由于不具備安全駕駛能力,對于應當避免的交通事故未能避免,造成人身損害或財產損失,猶如一顆埋在道路上的暗雷,隨時都可能爆炸,構成了道路交通安全很大的隱性危險,嚴重地擾亂了正常的交通秩序。
無證駕駛的處罰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條指出:駕駛機動應當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對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輛的,應當受到行政處罰。第九十九規定: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于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該條第二款又規定:有第一項、第三項、第五項至第八項情形之一的,可以并處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
您的信息僅供預約咨詢所用,不泄露至
任何第三方或用于其他用途。
正品保險
國家金融監督快捷投保
全方位一鍵對比省心服務
電子保單快捷變更安全可靠
7x24小時客服不間斷品牌實力
12年 1000萬用戶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