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保險又推新政了!大病保險新政的推出在一定程度上減輕了大病患者的經濟壓力,再加上商業重大疾病險的補充,加大了對消費者的保障。
針對“一人得大病,全家陷困境”的突出問題, 8月底六部委發布《關于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指導意見》。9月初,衛生部表示今年要全面推出尿毒癥等8類大病保障,在三分之一左右的統籌地區將肺癌等12類大病納入保障和救助試點。
保險專家表示,醫保政策的密集出臺,其背景之一就是重疾發病率的居高不下,而大眾的健康保險保障又嚴重缺失,高額的醫療費用已成為普通家庭致貧的重要因素。
大病醫保新政的推出,提高了個人就醫診療費用方面的保障力度。不過,有人疑問,既然醫保已經升級,還有何必要購買商業重大疾病險?特別是有些福利比較好的單位,還為員工投保補充醫療保險,對個人來說,保障不是已經很充分了嗎?
問:我已經有社保作為基礎,現在又有醫保新政推出,報銷比例提高,還需額外購買商業重疾險嗎?保額多少合適?
答:我國現行社保醫療是"保而不包",不能滿足重大疾病治療費用開支。即便《指導意見》提出將對醫保報銷后個人負擔的部分二次報銷,但仍有報銷比例限制,況且一些自費藥(如新藥、特效藥、進口藥)及后續的護理費、營養費、誤工費等都不能在社保體系內得到賠付。這部分的自付費用高達數萬元到幾十萬元。而商業重疾險確診即可賠付,通過購買商業醫療保險,把風險轉移給保險公司來解決自己的后顧之憂,已成為越來越普遍的方式。
現在人均重大疾病醫療支出已超過10萬元,惡性腫瘤平均治療費用達到15萬元,如一些常見重大疾病中,惡性腫瘤的治療康復費用為12萬-50萬元,急性心肌梗塞的治療康復費用為10萬-30萬元。所以,重大疾病保險的保額至少在10萬元,建議20萬元以上為好。
問:單位有補充醫療保險,還需要重大疾病保險嗎?
答:這要從兩方面考慮,第一,先判斷單位補充的重大疾病保額是否充足,再決定是否要進一步補充商業重疾險。第二,如果發生重大疾病,是否還能勝任或承受現在的工作壓力?收入損失會有多大?
生活中,很多人在得病后因為不想失去收入來源,可能稍微好轉又投入緊張的工作,結果導致疾病惡化。越是收入高地位高的人,收入的潛在損失越大,所以建議至少為自己準備5年的生活費用作為重大疾病發生時的收入補償。商業保險給付的保險金恰可彌補患病期間的收入損失,并可用于因病休養期間的額外生活費用。
問:該何時購買重疾險?
答:人生旅途中有諸多未知與不確定,因此添置保障要趁年輕,趁健康,及早買,這也是對自己和家庭負責任的表現。"當下"是買保險的最佳時機,買保險是不應該"等"的,即便是目前經濟實力有限的年輕人,也應及早規劃。
雖然有些人現在看起來很健康,但重大疾病一般都有一定的潛伏期和隱蔽性,而且,很多商業重大疾病保險是返還型的,如果在保險合同期滿時沒有罹患重大疾病,保險公司將給付滿期保險金,可作為一筆可觀的養老金使用,真正做到有病防病,無病養老。
說到這個問題時,首先要明確兩個概念:醫保和商業保險。醫保全稱是醫療社會保險,它與養老社會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一起組成社會保險即人們常說的社保,醫保是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通過國家強制力執行的經濟制度。
而商業保險是由專門的保險公司經營,通過與當事人自愿締結保險合同關系,投保人根據合同約定向保險公司支付保險費,保險公司根據合同約定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例如重大疾病保險就是指由保險公司經辦的以特定重大疾病為保障范圍,當被保險人患有合同約定的疾病時,由保險公司對其所花醫療費用按保險合同約定給予補償的商業保險行為。
從以上可以看出,醫保是一種社會保障制度,它可以解決我們基本的醫療費用需求,即便這次新政的推出,也是有一定的報銷比例存在;商業保險是一種商業行為,保險合同約定的情況出現即支付保險金給被保險人,它是對醫保補償范圍及額度的有益補充。
近年來,重大疾病治療費用逐年攀升,醫療支出水漲船高,成為我們生命中不可承受之重。而且,重大疾病除了直接的治療費用外,還會引發看護費、營養費、恢復費用、后續治療費用等巨額開支,以及長時期的收入損失。一旦家庭成員罹患重大疾病,就將給家庭經濟帶來巨大的財務危機,使家庭因病致貧或因病返貧。
而我國現行社保醫療是“保而不包”的,并不能滿足重大疾病治療費用開支。即便此次《指導意見》提出將對醫保報銷后個人負擔的部分進行二次報銷,但是仍然有報銷比例的限制,比例大概在50%~70%,況且一些自費藥以及后續的護理費、營養費、誤工費等都不能在社保體系內得到賠付。
另一方面,大病保險《指導意見》主體針對城鄉居民,卻并沒有涵蓋城鎮職工在內。而商業重疾險確診即可賠付,無疑是社保醫療的有力補充。通過購買商業醫療保險,把風險轉移給保險公司來解決自己的后顧之憂已成為越來越普遍的方式。
此外,無論意外身故還是疾病身故,醫保只是返還當時個人賬戶中不多的金額,而重大疾病保險則是按合同約定全額賠付。
至于多少保額合適,鑒于人均重大疾病醫療高昂,所以重大疾病保險的保額至少在10萬元以上。
附:常見重大疾病醫療費用 (單位:元 )
疾病種類 治療康復費用 備注
惡性腫瘤 12-50萬 CT、伽馬刀、核磁共振等治療項目為社保不報銷或部分報銷項目,同時80%以上進口特效藥不在社保醫療報銷范圍內
急性心肌梗塞 10-30萬 需要長期的藥物治療和康復治療
腦中風后遺癥 10-40萬 需要長期護理和藥物治療
重大器官移植術或造血干細胞移植術 20-50萬 心臟移植、肺臟移植不屬于社保報銷項目,器官移植后均需終身服用抗排斥藥物
冠狀動脈搭橋術 10-30萬 冠狀動脈造影屬于社保部分費用報銷項目,搭橋每條橋4萬元,需長期藥物治療和康復治療
終末期腎病 10萬/年 換腎或長期依賴透析療法,透析費用屬于社保部分報銷項目
良性腦腫瘤 5-25萬 需要長期的診療及藥物治療
重型再生障礙性貧血 15-40萬 骨髓移植及長期藥物治療
這里要考慮兩方面,第一是單位補充的重大疾病保額是否充足,風險來臨時是否夠用?這個問題前面已提到,這里不再贅述;第二是如果發生重大疾病,是否還能勝任或承受現在的工作壓力?收入損失會有多大?
實際經驗中,很多人在得病之后因為不想失去收入來源,可能稍微好轉又投入緊張的工作中,結果導致疾病惡化。越是收入高地位高的人,收入的潛在損失越大,所以建議至少要為自己準備5年的生活費用作為重大疾病發生時的收入補償。這樣可以安心靜養5年,康復的概率會高很多。商業保險給付的保險金可以彌補患病期間的收入損失,并可用于因病休養期間的額外生活費用。
人生是一連串未知與不確定,我們永遠不知道“風險”與“明天”哪個會先到。所以添置保障要趁年輕,趁健康,越早買,這是對自己和家庭負責人的表現。即便是目前經濟實力有限的年輕客戶,也應及早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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