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另有約定外,本合同的各項保險金的受益人均為被保險人本人。您或受益人應于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 10 日內通知我們。如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未及時通知,致使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損失程度等難以確定的,我們對無法確定的部分,不承擔賠償或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但我們通過其他途徑已經及時知道或者應當及時知道保險事故發生或者雖未及時通知但不影響本公司確定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損失程度的除外。

一、保險金的申請,由各項保險金受益人作為保險金申請人,填寫保險金給付申請書,并提供下列證明、資料向我們申請給付保險金。
(1)保險合同。
(2)申請人的有效身份證件。
(3)由認可醫院的專科醫生出具的附有病歷、病理顯微鏡檢查、必需的血液檢驗及其他科學方法檢驗報告的被保險人疾病診斷證明,疾病定義中所提及的索賠時需要提供的有關證明。
(4)所能提供的與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等有關的其他證明和資料。
(5)若申請人委托他人代為申請給付保險金,還應提供授權委托書、受托人有效身份證件等相關證明文件。
以上證明和資料不完整的,我們將及時一次性通知申請人補充提供有關證明和資料。
二、保險金給付,我們在收到保險金給付申請書及本合同約定的證明和資料后,將在 5 日內作出核定;情形復雜的,在30日內作出核定。
對確定屬于保險責任的,在與申請人達成有關給付保險金的協議后 10 日內,履行給付保險金義務。
對不屬于保險責任的,我們自作出核定之日起 3 日內向申請人發出拒絕給付保險金通知書,并說明理由。
我們在收到保險金給付申請書及有關證明和資料之日起 60 日內,對給付保險金的數額不能確定的,根據已有證明和資料可以確定的數額先予支付;我們最終確定給付保險金的數額后,將支付相應的差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