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遼寧省公安廳交通安全管理局將全面開展“降速”行動,對超速行駛實施嚴查處理。
據省公安廳交管局表示,一直以來,超速是交通事故的主要誘因,按照公安部署的夏季安全隱患排查“三大行動”之一的路面“降速”行動,已經在全省正式全面展開。以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的態度,徹底治理以高速公路、國省干道上的車輛超速行為。
據省公安廳交通安全管理局透露,我省各地交警部門將結合整治貨車野蠻駕駛行為,在高速公路、國省道以及主要旅游景區道路以客貨運車輛為重點,全面開展路面“降速”行動,充分利用公路監控系統、測速設備等,采取多種手段,組織力量嚴查超速違法行為,特別要嚴格落實客運車輛夜間限速的規定,確保不超過日間限速的80%。對非現場執法查獲的超速違法,交管部門也將及時通知車主接受處罰。
為何省公安如此重視超速行為的治理呢?原因是超速行駛會帶來極大的危害:
一是超速行駛,視力下降,判斷不準。駕駛人在行車中的視力稱為動視力。一般來說,動視力比靜視力低10%至20%。動視力與速度成反比,車速越快,視力下降越多。當時速為60公里時,視認距離為240米,而80公里時,視認距離減少到160米;車速越快,視野越窄,這就是所謂的“隧道型視野”。當時速為40公里時,視野為100度,時速為100公里時,視野僅為40度,這時兩邊的景物無法看清。
二是超速行駛,反應距離延長。當時速為60公里時,人的反應距離為16.7米,當時速達100公里時,反應距離為27.8米。車速越快,反應距離越長,危險越大。
三是超速行駛,制動距離延長。不同的路面,摩擦系數不同,車速越快,制動距離越長,發生事故的可能性陡增。
四是超速行駛,干擾正常車流。超速行駛的車輛必然時刻處于超越正常行駛車輛的狀態,每次超車無論是變道還是駛回原車道,都會形成交織點,而每個交織點就是一個交通事故隱患。
五是超速行駛,加重事故后果。車速越快,動能越大,沖擊力越大,發生事故碰撞時后果越嚴重。數據顯示,當汽車時速20公里,把人撞死的幾率為10%,40公里時超過30%,60公里時超過90%,80公里以上時則達到100%。
由此可見,超速行駛是危險可怕的,因此,“超速行駛”歷來是公安交管部門整治的重點交通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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