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的本質是風險保障,保險是一種金融工具,用好了能解決大問題。做事情以終為始,搞明白本質和目的,才能不走冤枉路不花冤枉錢;如果不清楚為什么買保險,買的保險很可能并不是真實的需求。所以買保險實質是用杠桿原理進行風險管理:以很小的損失(保費),換取對不確定的、巨額損失的保障。其實很多人在買保險時,會把注意力放在不出險能不能返錢、錢是不是打水漂等問題上,殊不知,這完全是本末倒置。我們必須認識到:買保險就是買風險保障。保險本質是一種分攤風險的工具,買保險就是把自己承擔不起的風險轉移給
保險公司,來真正實現風險轉移。
買保險保額要充足,過高或過低都不好。過低達不到轉移風險的目的,比如,得了
重大疾病,卻只賠了10萬保額,分分鐘燒光,根本解決不了問題;過高則保費支出大,會造成經濟負擔。目前我國社會的現狀是,保額普遍不足。據統計,僅保監會規定的25種重大疾病,3-5年治療康復費用基本就需要20萬打底(如下),還不算收入損失、照看護理、營養費用等等,30萬保額只能算基礎,50萬都不算寬裕。在通貨膨脹、物價飛漲的現在,買一輛車都要十幾萬,如果保額只有10萬,買保險轉移風險的目的,肯定實現不了的。
那么保額如何確定?保額的確定可以運用“損失補償原則”,把可能造成的損失計算出來,即可知保額。具體做決定時,建議參考如下:
重疾險保額=治療費用+康復費用+(3-5年)收入損失。簡單來說,保額正常要做到50萬,至少不低于30萬。如果是家庭經濟支柱,收入水平較高,在此基礎上要加上3-5年的收入損失,以降低康復期間家庭經濟生活壓力。
定期壽險可以說是家庭第二經濟支柱,是家庭“頂梁柱”專用保障。最少要覆蓋家庭債務(包括負債、未來5-10年日常生活費用、子女教育、父母贍養等費用),或者定為個人年收入的5-10倍,就算人不在了,通過理賠款,還能保證家庭經濟生活正常運轉很多年。
意外險是對壽險的補充,經常出差的人尤為需要,一般保額在30萬-200萬之間,可以根據個人的工作、生活狀況配置。
醫療險如果有社保,就具備了基本的醫療保障。醫療險是報銷型的,只需要適度補充就好。
如果預算少,如何買足保額?那就要有一些取舍了。預算有限,就不要糾結“返不返錢”、“要不要保終身”、“保的全不全”等問題了。家庭
投保順序:先大人后小孩。有限的保費預算要先考慮為家庭主要經濟支出投保足夠的保額,切忌為了給孩子買到最好的保障,占用太多預算。保障期限:首選定期保障??梢栽诒WC保額及關鍵保障責任的前提下縮短保障期限。以重疾險為例,首選純重疾、定期的消費型重疾險;定期壽險可以保至退休或子女經濟獨立。繳費年限:選擇較長的繳費年限。目前很多重疾險支持30年交,每年交費較少,可以大大降低保費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