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衛者3號重疾險是
昆侖健康保險公司近期即將推出的一款產品。昆侖健康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治未病”為核心理念,以個體人的健康狀態為中心,以管理個體人的健康風險為基礎,以系統改善和提升個體人的健康狀態為目標,為客戶提供全面、個性化的融健康文化、健康管理、健康保險為一體的健康保障服務。下面我們來看一下守衛者3號重疾險保險條款,據了解,保險條款主要包括
投保年齡、保險期間、等待期、猶豫期以及基本保險金額,接下來我們一起看看詳細介紹。

1、猶豫期:自投保人簽收保險單之日起,有15日的猶豫期。如果投保人在此期間提出解除本合同,投保人應當填寫書面申請書,并提供保險合同及身份證明,本公司將無息退還投保人所交的保險費。自投保人書面申請解除本合同之日起,本合同即被解除,本公司自始不承擔保險責任。
2、投保人、被保險人:本合同接受的被保險人的投保年齡為出生滿28日至45周歲之間(含28日和45周歲)。被保險人本人或對被保險人具有保險利益的其他人可作為本合同投保人。
3、等待期: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復效之日起180日內(含第180日)稱為等待期。等待期內,被保險人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時,本公司不承擔給付保險金和豁免保險費的責任:
(一)等待期內被保險人因意外傷害以外的原因,由本公司指定或認可的醫院的專科醫生確診初次發生本合同所列的
重大疾病、中癥疾病、輕癥疾病、少兒特定疾病的一種或多種,本公司不承擔保險責任,并無息退還本合同的已交保險費,同時本合同終止;(二)
如果投保人選擇本合同“可選責任1.身故保險金”,等待期內被保險人因意外傷害以外的原因導致身故,本公司不承擔保險責任,并無息退還本合同的已交保險費,同時本合同終止。因意外傷害導致發生上述情形的無等待期。
4、保險期間:本合同保險期間由投保人和本公司約定并在保險單上載明。本公司自本合同生效日的零時開始承擔保險責任。
5、基本保險金額和保險費。
(一)本合同的基本保險金額由投保人和本公司雙方協商約定并在保險單上載明。本合同的保險費按照約定的基本保險金額和約定的費率標準確定并在保險單上載明。
(二)交費方式、保險費約定交納日和交費期間由投保人和本公司雙方協商約定并在保險單上載明。分期支付保險費的,在交納首期保險費后,投保人應按保險費約定交納日交納其余各期的保險費。
(三)為未成年子女投保的
人身保險,被保險人在成年之前身故給付的保險金額不得超過本合同生效日適用的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限額,各保險合同約定的身故給付的保險金額總和約定、被保險人身故時各保險公司實際給付的保險金總和也不得超過前述限額,且不得以批單、批注(包括特別約定)等方式改變保險責任或超過前述規定的限額進行承保。
6、寬限期:分期支付保險費的,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險費后,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若投保人到期未支付保險費,自保險費約定交納日的次日零時起60日為寬限期。寬限期內發生的保險事故,本公司仍會承擔保險責任,但在給付保險金時會扣減投保人欠交的保險費及應付利息,在投保人或豁免保險費申請人補交欠交的保險費及應付利息后承擔豁免保險費責任。應付利息按照寬限期內的本公司保險單貸款利率計算,如寬限期內存在兩個不同的保險單貸款利率,則按照不同利率對應的期間分別計算并收取應付利息。
若投保人在本合同寬限期結束之后仍未交納保險費,則本合同自寬限期結束次日零時起效力中止。在本合同效力中止期間,本公司不承擔保險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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