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古至今婚嫁就存在,隨著孩子的漸漸長大也將組建屬于自己的小家,這其中,有不舍,有擔憂,尤其是家有女兒的,那更是爸媽的心頭肉,出嫁后,啥事都得做,擔心女兒會受累。于是很多父母會早早給孩子買一份年金險,作為一個穩定的現金流,用來保障女兒的后半生。
但據民政部1987年-2017年《社會服務發展統計公報》顯示數據來看,離婚率從1987年的58.1萬對到2017年的437.4萬對,增長6.53倍。
面對著離婚率連續15年上漲,有一部分家長會考慮給孩子存一些錢,比如選擇帶有儲蓄功能的年金類保險,但也有很多父母開始猶豫要不要給女兒買年金險,他們顧慮的點大多來自于擔心買的年金險會算作是夫妻共同財產,并不是不盼望子女好,也并非有意提防孩子另一半,畢竟當父母的沒有不希望孩子婚姻美滿幸福的,可財產還必須得事先弄明白,要不以后就麻煩了。
那么給女兒買的年金險到底要怎么買呢?怎么買算婚前財產呢?
如果是父母出資,生存保險金受益人是子女,這種情況,保險的費用被認為是父母對于子女的贈與,根據《婚姻法》遺囑或贈與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屬于個人財產。
想給女兒一個專屬小金庫,就在女兒出嫁前,買一種終身年金險。
好處一:這筆錢永遠歸自己女兒所有,不計入女兒婚后共同財產;
好處二:本金放在保險公司,女兒可每年領取返還的年金,隨用隨取,領取終生。
推薦
百年鑫越人生終身壽險
高增額、增額至終身;
現金價值高,6年可超過累計已交保費;
靈活貸款、加保;
兼顧身故杠桿,提供保障,實現傳承。
您的信息僅供預約咨詢所用,不泄露至
任何第三方或用于其他用途。
正品保險
國家金融監督快捷投保
全方位一鍵對比省心服務
電子保單快捷變更安全可靠
7x24小時客服不間斷品牌實力
12年 1000萬用戶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