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常說,成年人需要四大險種,分別是:重疾險、醫(yī)療險、意外險、定期壽險。但是有的人會覺得,意外險和定期壽險保障責任是重復的,選擇其中的一個就可以了,買多了也不一定能都理賠。那么,事實真的是這樣的嗎?定期壽險和意外險可以重復賠付嗎?有什么區(qū)別?今天我們就來說一說!
一、定期壽險和意外險有什么區(qū)別?
定期壽險和意外險有什么區(qū)別呢?其實它們的保障責任以及作用都有很大的區(qū)別:
定期壽險的保險責任非常簡單,在合同約定的年限內被保險人身故(或全殘),保險公司就按照合同賠付保額, 這個理賠款可用來償還房子的貸款,也可以用作一家老小的生活費,孩子的教育金等等。可以這樣說,定期壽險是留給家人的保障, 防的就是家里經(jīng)濟支柱忽然沒了,一家老小生活沒了經(jīng)濟來源。
而意外險,保的就是“意外傷害”。被保人遭受外來的、突發(fā)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意外事故導致身體受到傷害,而造成殘疾、死亡、支出醫(yī)療費或暫時喪失勞動能力,保險公司會理賠保險金的險種。
很多人認為有了壽險,就不需要意外險了,因為意外險只能賠付意外身故,不賠付疾病身故,定期壽險可以賠付疾病身故,其實這是不對的,壽險只保障身故和全殘,但是意外險是可以按照傷殘等級進行賠付的,而且一款好的綜合意外險,除了含有意外身故傷殘保障金,還包含意外醫(yī)療,甚至是意外住院津貼、猝死保障等等。
所以定期壽險和意外險這兩者缺一不可!
二、定期壽險和意外險可以重復賠付嗎?
那么定期壽險和意外險可以重復賠付嗎?其實是可以的,像身故全殘這種給付型的保障部分,是可以累計賠付的。所以不必擔心保障重復,因為身故全殘這部分保障,用不上最好,萬一用上了,肯定是保額越高越好的!
寫在最后
看到這里,相信大家對于定期壽險和意外險都有了一定的了解,有需要的朋友快快行動起來,給自己也給家人一份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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