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廣西省電子警察的普及,一些車主為逃避交通違法的處罰,往往采用不掛牌當新車開的辦法來“隱形”。而不掛牌的車輛亂停亂放、闖紅燈、逆行等交通違法現象也日益突出。在馬路上簡單一圈,就發現至少有3輛未掛牌的車輛沒有按規定停放。
日前,百色市交警支隊直屬二大隊查獲了一輛未按規定懸掛號牌的奧迪轎車。該車有27條違法記錄未處理,車主被記200多分,處罰金額高達10650元。
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2月25日下午,該大隊民警巡邏至百色市區竹洲大道時,發現一輛無牌奧迪轎車違法停在非機動車道上,民警檢查發現,該車沒有車牌,無法拍照取證。民警走訪周邊群眾后,獲得該車司機張某的聯系方式,并告知其迅速到現場進行處理。
15分鐘后,張某到達現場。民警問其不懸掛車牌緣由時,他只解釋,該車是新車還沒來得及上牌,并稱自己在附近辦事,臨時停在此處。民警要求張某出示行駛證并打開車門、后備廂檢查時,他不予配合。經過民警一番勸說,張某才同意接受進一步檢查。在該車后備廂的一個旅行袋下,民警發現了一個車牌。
經查,該車牌顯示的車輛信息和該車型相符,且該車有27條違法記錄未處理,多為超速行駛和闖紅燈;被處罰金額共計10650元,累計被記分200多分。執法民警對張某給予了記12分罰款200元的處罰,并責令其到交警部門對未處理的違法記錄進行處理。
無獨有偶,廣西柳州市城中交警大隊民警在東環大道與文昌路交叉路口執法,對未懸掛號牌的車輛進行攔截檢查,結果發現不少問題。
上午9時15分,民警攔下一輛未掛牌的黑色小轎車。雖然看上去是新車,但該車前后車窗都沒有放置臨時車號牌。司機李某表示,他并不是故意違法,而是車輛的牌照手續正在辦理中,汽車4S店也沒給他辦理臨時車號牌,就讓他把車子開出來了。
這時,又有一輛未掛牌的紅色小轎車被民警攔下。該車的車頭放置了臨時車號牌,但民警仔細一對照,發現該臨時牌是另一輛汽車的,而且早在今年2月29日就過期了。車主劉先生稱,這是4S店工作人員給他的,他也沒細看。當天,交警暫扣了上述兩輛小車。
通常情況下,未按規定懸掛汽車牌照違章,駕駛員扣6分,罰款200元以上。但是懲罰的目的不是為了錢,而是希望大家能夠遵守交通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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