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揚州市區上演驚險一幕,一輛牌號為蘇KU6001的黑色帕薩特轎車連續撞了4輛汽車和1輛摩托車后逃逸,最后撞上一家百貨店被“逼停”。事故造成一死數傷。
據了解,當晚,這輛帕薩特先在揚州市區運河西路東園飯店門前撞了一輛轎車,隨后逃跑。10分鐘后,又接連撞上了一輛正在等紅燈的昌河面包車和摩托車,然后繼續逃跑。9時15分左右,該車行駛至文昌花園北門附近,撞上停在一爿日雜百貨店門口的一輛黑色桑塔納,致桑塔納來了個360度大轉身,撞上磚墻被“逼停”。
店主王先生介紹,肇事司機坐在車內不愿出來,王先生上前聞到一股刺鼻的酒味。民警趕到后,將肇事司機帶上警車。此前,該市廣陵路消防中隊也趕往現場救援昌河面包車內的被困人員,一中年男子受重傷,被送醫院后不治身亡。據揚州警方透露,該男子姓孫,是揚州大洋船廠的安保負責人。據其交代,前天晚上喝了四兩白酒。
提到酒駕不得不說說它的危害,根據世界衛生組織的事故調查顯示,大約50%至60%的交通事故與酒后駕駛有關,酒后駕駛已經被世界衛生組織列為車禍致死的首要原因。
那為何酒駕何以屢禁難止呢?小編認為,酒后駕車的原因五花八門,但歸納起來,卻也不外乎三種心理驅使:
一是自以為酒量高。半斤不臉紅,一斤不心跳,二斤倒不了!酒駕者都有超乎尋常的“自信”,覺得自己就是喝了酒,也能把車開到目的地;就是渴了酒,在遇上突發的事情時,也能從容應對和處理。他們顯然已經忘記了酒精會使人神經麻痹、遲鈍的亙古不變的真理。等出了車禍,悔之晚矣。
二是自以為經驗老到,車技高超。豈不知,酒精入體之后,它并不認得你有幾年駕齡。而事故卻恰好會因為駕齡高、自持高,從而重視度低、防范心理差而多發。
三是僥幸心理作祟。有些司機酒駕,總以為“不會那么巧被交警撞上”,或者在節日之前,覺得“交警也要過節”,認為過節相關檢查就會少,于是借著酒勁兒開車上路。這種心理其實忽略了一個最起碼的前提:檢查酒駕、罰款甚至追究刑事責任,其實并不是目的,禁止酒駕的目的是保護他人和駕駛員本人的生命安全,維護交通秩序、社會秩序。有交警檢查,司機要做到不酒駕,就算沒有交警查,不酒駕也應該是一個最起碼的職業道德和尊重生命的主動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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