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惠小幸運意外險保險條款中的責任免除條款規定的保險事故是不賠的,每款保險都有責任免除條款,避免理賠糾紛,在投保時要記得先看清楚條款中的責任免除哦。 
因下列情況之一,造成被保險人身故、傷殘的,保險人不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
(一)投保人的故意行為;
(二)被保險人自致傷害或自殺,但被保險人自殺時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除外;
(三)因被保險人挑釁或故意行為而導致的打斗、被襲擊或被謀殺;
(四)被保險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強制措施;
(五)被保險人妊娠、流產、分娩;
(六)被保險人疾病,包括但不限于高原反應、中暑、猝死;
(七)被保險人接受整容手術及其他內、外科手術在內的任何醫療行為而造成的意外;
(八)被保險人藥物過敏或未遵醫囑,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藥物;
(九)非因意外傷害導致的細菌或病毒感染;
(十)任何生物、化學、原子能武器,原子能或核能裝置所造成的爆炸、灼傷、污染或輻射。
第十一條期間除外
被保險人在下列期間遭受傷害導致身故、傷殘的,保險人不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
(一)戰爭、軍事行動、暴動、武裝叛亂或恐怖襲擊期間;
(二)被保險人受酒精、毒品、管制藥物(即麻醉藥品、精神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影響期間;
(三)被保險人非法搭乘交通工具或搭乘未經當地相關部門登記許可的交通工具期間;
(四)被保險人酒后駕駛機動車、無合法有效駕駛證或駕駛無有效行駛證的機動車期間;
(五)被保險人從事潛水、跳傘、攀巖、探險、駕駛滑翔機或滑翔傘、武術、摔跤、特技、賽馬、賽車、蹦極等高風險運動和活動期間;
(六)被保險人患有艾滋病(AIDS)或感染艾滋病病毒(HIV陽性)期間;
(七)被保險人存在精神和行為障礙(以世界衛生組織頒布的《疾病和有關健康問題的國際統計分類(ICD-10)》期間;
(八)被保險人從事違法、犯罪活動期間或者依法拘留、服刑、在逃期間;
(九)被保險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包括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期間。若由于本保險合同中責任免除的情形導致的被保險人身故的,保險人將退還投保人未滿期凈保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