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決定購買一款降價后的賽歐基本型轎車,當他近日辦好相關手續準備付款時,卻發現需交付的“車輛購置稅”并沒有隨著車價降下來。自己因此多交近1000元。王先生與車輛購置稅征集管理處交涉后才得知:此數額是按照賽歐降價前的價格(85000元左右)法定稅率(10%)收取的,而自己則是以降價后價格(76000元左右)來估算的。即:76000元(計稅價格)×10%(稅率)=7600元(購置稅)。想不到車輛購置稅征集管理處卻按降價前的85000元收取購置稅,即8500元。“車價降了,購置稅卻按原價收,這符合國家規定嗎?”王先生對此表示懷疑。
其實,車輛購置稅稅收標準是按國家稅務總局制定的最低計稅價格來執行的,在國稅總局沒有下達新標準通知前,是不能私自調整稅收標準的;而且賽歐在北京地區的降價是本地代理商的行為,同類產品的稅收要在全國范圍內保持統一。北京市國稅局的一名工作人員表示:國家稅收本身需要有一定的穩定性,不能完全隨市場價的變化而改變。汽車降價后,調整購置稅標準需要大概幾個月的操作和傳達過程,因此需要等待。
通過這件事,我們不禁考慮到另外一個問題,車輛購置稅取消應該與否?其存在是否合理?目前為止出現兩種不同的看法,接下來,開心保小編將帶大家一起來看一下。
一種聲音認為車輛購置稅取消利大于弊。眾所周知,現行車輛購置稅的前身是交通部門1985年開始直接征收的車輛購置附加費,與養路費等收費一樣都從屬于交通規費的范疇,而與養路費相同的還有,車輛購置附加費的征收理由——籌集公路建設資金。此外,在80年代的時代背景下,開征車輛購置附加費,也是當時作為國家限制汽車消費的一種手段而存在的。
顯然,在二十多年之后的今天,當初開征車輛購置附加費的上述兩個理由,事實上都已不存在了——一方面,隨著燃油稅改革方案的公布和即將實施,養路費等交通規費已被燃油稅取代,后者成為“依法籌集交通基礎設施養護、建設資金”的根本渠道和方式。這一背景下,車輛購置稅若繼續以“籌集公路建設資金”的名義保留,無疑有重復征稅的嫌疑。更不用說,除購置稅之外,現在消費者在購車時,實際上已交納了多種稅收,如針對普遍貨物的增值稅、專門針對汽車的汽車消費稅。另一方面,根據國家產業政策,鼓勵汽車消費早已取代此前的限制政策,而汽車行業也已成為國民經濟的支柱產業。減輕稅費負擔,創造寬松的汽車消費環境,實乃促進經濟發展的急務。
那么,相應地,取消車輛購置稅的好處,也就十分明顯了:其一,對于稅務部門來說,有利于避免重復征稅,降低征稅成本。其二,對于消費者來說,有助于減輕他們的汽車消費負擔,增加其消費能力。我們知道,現行的車輛購置稅稅率統一為車價的10%,這意味著,一旦徹底取消購置稅,就相當于車價下降10%——如此優惠規模,無疑相當可觀。中國經濟和世界經濟還沒有完全恢復正常,世界經濟的萎縮還沒有到底,中國經濟增長率加大的基礎并不穩固。若要經濟保持繼續增長,政策的扶持還是需要的。中國汽車市場迅速增長對拉動內需的作用非常大,對GDP的增長的貢獻度達到了0.8%,一個行業對國民經濟的拉動能有這么大的貢獻十分難得。如果購置稅減半政策停止,明年車市是負增長,連正增長的可能性也沒有,誰也負擔不起這個責任。
最后,對于汽車生產銷售企業,取消購置稅的扶持作用、利好性質,同樣不言而喻——消費者消費能力的增加,勢必轉化為汽車企業業績的增長。尤其是在眼下全球經濟危機、汽車行業急需援手的大環境下,這種扶持作用更顯得是彌足珍貴、極為迫切。
另一種聲音認為車輛購置稅取消弊大于利。車輛購置稅取消無疑會是汽車數量猛增,汽車多了確實帶來很多社會問題,本來汽車的優點是人們快捷、方便、舒適的出行代步工具,也是中國幾代人夢寐以求的理想,今天終于實現了,可是,隨之而來也給人們增加了更多的煩惱。短距離出行變得更慢,到了目的地無處停車,長時間堵車排隊,呼吸大量汽車尾氣,使人心煩意燥。中國的老百姓期待的太久了,都想有輛汽車甚至有輛好車,幾年來汽車數量激增。盡管老百姓開車麻煩很多,但是對政府的財政收入是大有好處的,增加就業可以多收稅、帶動周邊房價可以多賣地、汽車多了汽油可以多漲價。官員們的好處更不必多說。相信大多老百姓經過幾年的的折磨,過足有汽車的隱之后,會冷靜下來,代步工具選用電動車比較合理,也符合中國國情,它占路資源少,無噪音,無污染,物排放,費用極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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