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是不怕多買的,但是要看自己的交費能力了,那么多少才合適呢?
保險計劃中,投保金額(以下簡稱保額)是個設計重點,人們在購買保險時,視線往往集中在產品上,能不能拿回本金,能不能保值增值,甚至公司的選擇等等,保額多少不一定真正受到重視。包括我們很多銷售人員在內,經常用多少“份”形容和說明保額,有時候這個“份”代表一千,有時候代表一萬,我喜歡直接說數字,保10萬或者保100萬。很多人會在保險費方面猶豫,為此降低保額。我想說保額是最重要的,每個人的保額,根據他的年收入情況就已經基本確定了,只能多不能少。我在購買保險時,最先要確定的是保額,然后根據保險費承受能力選擇產品以及交費年限。
交費年限、保險金額和保險費這三個因素互有影響。同等保額,交費年限拉長,每年負擔的保險費就低;反之則反。但交費期限越長,最終的總保費越高。其實,這之間并沒有誰吃虧,誰占便宜一說,交費期短,總額是少交了,但是考慮到時間價值和利息因素,其實并沒少交。相反,那些交費期拉長的人也沒吃虧,畢竟晚交了很多年,自己落下了利息。
言歸正傳,還說保額。在我們經歷過的培訓中,多數人接觸的理論是壽險保額為個人年收入的5到10倍,意思是:不考慮通貨膨脹因素,如果發生風險,家庭生活在未來5年至10年之內不受影響。另外,如果有貸款,根據貸款金額多少,保額相應增加,意思也很明確,一但自身發生風險,債務由保險公司償還,不會成為家庭負擔。另外,保額的計算還有很多方法,這里不一一說明。
下面就詳細說說我自己給客戶設計保額的一些思路。
一,重大疾病保險。
設計重大疾病保險保額,首先要參照當前的治療費用水平,另外要參考每個人享受的社會福利。
1,享受公費醫療客戶。這類客戶治病費用按比例報銷,不象社保有上限及各種限制。考慮到患病后沒有了收入,所以,設計年收入5倍是可以的。目前,工薪一族保額,通常在20萬到30萬,高薪者建議做到50萬甚至更高,原因很簡單:保險不是有錢就能買到的,必須擁有健康的身體。另外年齡增加,保險費也會增加,早投保早有保障。
2,享受社會基本醫療保險客戶。這類客戶最高報銷水平是17萬,如果報銷達到這個額度,個人花費該在25萬左右。當然超過部分也要由自己負擔。看到這之間的差額了?8萬左右。所以,最先解決的就是這8萬,那么投保大病保險,至少要8萬以上。如果再考慮到收入損失的話,那么再根據個人年收入具體增加。所以,一般也要買到20萬,有條件可以再多買些,30萬到50萬比較合理。這里,我為未來預留了一定額度,因為未來的通貨膨脹會造成生活開支增加以及治療水平提高、技術更先進造成治療費用增加。有些人會說,我現在先少買些,將來再增加。我要說,如果不是經濟上的原因,多買些沒壞處,因為誰也無法保證你的健康狀況會永遠這么好,沒有健康也就失去了購買保險的資格。再說,人們的工資收入是逐年增加的,將來壓力會逐漸減輕。另外,還可以輔以住院醫療和住院津貼保險,補充一下醫療報銷部分。
3,沒有任何社會福利。這類客戶完全依賴商業保險,就目前的消費水平,治療一個大病至少10萬左右,如果再加上后期持續治療的費用,大病保險至少20萬,然后再輔以住院醫療和住院津貼型保險。
需要說明的是,重大疾病是給付性質,確診按保額給付,不是報銷性質。另,重大疾病產品有儲蓄和消費兩種形式,低收入人群可以選擇消費型保險,少花錢,先擁有足夠的保障。
二,意外傷害保險。
很多人認為,意外險買個10萬20萬就夠了,買多了沒用,或者舍不得花錢,因為這是消費型的。我個人很反對這種言論。保額是件很嚴肅的事情,不是聾子的耳朵——配的,因為風險是很殘酷的。一個年收入10萬的人,只買10萬意外險,真發生全殘,只能得到10萬賠償,夠干什么的呢?發生風險意味著這輩子都可能沒機會再賺錢,命沒了自然不可怕,一了百了,怕的就是活著,完全依賴別人活著,給家庭增加負擔。一場意外事故,我們不光能想到死亡,同時也可能看到殘廢。
所以,意外傷害保險也要根據個人年收入狀況來決定購買。年收入10萬的人,意外險最少20萬以上,30萬、50萬也不高,現在意外傷害保險很豐富,意外保險卡也很多,50萬意外傷害保險也不過500元而已,自己沒發生風險就當是做了慈善捐助,有什么不可以呢?其實人壽保險就是這樣,多數人集資救助少數出事的人。
三,壽險。
壽險有終身壽險和定期壽險,不管采用哪個,都要做夠保額。年收入的5到10倍,另加上債務。我一般用定期壽險突出男女主人的家庭責任,另外,針對貸款額和期限使用定期壽險。需要說明的是,重大疾病保險中,多數產品都有壽險責任,要扣除相應的額度。除了應對遺產稅需要高額外,對于一般人群來講,終身壽險不需太多。考慮到身后的事需要花點錢,另外買個墓地、立個碑什么的,失去了父母,子女悲痛之余,這點費用怎么也不能再讓他們負擔了吧?
四,養老保險。
養老保險是為將來養老階段做的儲蓄,補充社保的不足,這個額度多少因人而異。儲蓄型保險,保險費很高,每個人的經濟能力不一樣,有條件就多存吧,越多越好。兩種方式確定保額,一是客戶自己說,將來退休每月領多少,反推過來,保險費是多少二是根據客戶現在能承擔的保險費來確定保額.
五,子女教育金。
孩子從出生到自立是純消費階段,日常生活不提,只想說教育費用。九年義務教育不說,孩子上高中和大學時全部自費。現在設計保額只能參照目前的學費及生活消費水平,高中和大學每年至少2萬以上吧,算下來怎么也得14萬以上。無論是否采用保險方式儲蓄這筆費用,這筆錢未來一分不能少,我這個數字已經很保守了,將來還不定會增加多少。所以,同樣道理,能多存些就多存些,花不了將來留做婚嫁金、留學基金、創業金、甚至自己的養老金不是不可以啊,有錢總比沒錢好。
從以上可以看出,前三者保障性能更強,更重要,也是后兩者的基礎。如果保險費不足,那就拉長交費期也要使保額充足。有些人會認為保額過高是浪費,沒用。我作為一個保險代理人再說一下自己的看法吧:風險的不確定性決定了也許你只有一次投保機會,保額不夠可能會遺憾終身;另外,保額不夠,也是對生命價值的不尊重,一個人身價百萬、千萬的人如果OVER了只得到10萬的賠償,真對不起他的生命價值。再者,賠的錢多得花不了,做些慈善捐贈、成立個慈善基金有什么不可以呢?另外也太便宜保險公司了,哈哈,我想保1000萬,都沒這個機會啊。
結合實際案例,說說我的設計方案.某男,30歲,公司中層管理人員,年收入20萬,已婚,有一子2歲,妻子28歲,公司職員,年收入8萬.有房,剛貸款20萬(10年期),有車一部。家庭年支出10萬。
只說男主人的保障計劃:一份20年期,期交2萬元的萬能可以解決問題。初始壽險保額100萬元,重大疾病30萬元,10年后壽險調整至80萬元,因為債務已經還完;50歲時保額降到50萬元,此時孩子已經大學畢業,經濟開始獨立;60歲時退休,保額降到1萬元。此時帳戶價值保證領取額是:472286元,作為養老金,此為保證領取,也就是保底收益,一分不會少,中等收益和高等我就不說了。另單獨投保意外傷害50萬元。
說明一下,10內疾病身故賠100萬元加帳戶價值,如果意外身故,150萬元加帳戶價值;如果罹患重大疾病,賠30萬元,大病險責任終止,壽險額降到70萬元,合同額繼續有效。隨著交費積累,帳戶價值在增加,實際保額在遞增,符合未來需要。10年后,貸款還完,債務不存在了,保額降下來20萬元。20年后,孩子大學畢業,負擔的養育子女責任結束,責任降到50萬元。其實這50萬元,是給另一半留的。60歲退休,專心養老,保額降到最低,1萬元。可以每年領,也可以一下都領出來做養老,這我就不說了。
也可以用傳統壽險做組合,還是上面這例子,意外傷害50萬元,10年期定期壽險20萬元,20年定期壽險30萬,30年期定期壽險20萬,30年期重大疾病保險30萬(帶身故責任)。這個方案效果與前者相差無幾,保險費略低,同時剩下的保險費買份專門的養老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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