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保監會于今年8月底出臺了《關于在銀郵代理機構購買人身保險產品有關注意事項的公告》,公告中建議市民在銀行、郵政網點購買人身保險時,范保險銷售誤導。
國內多家保險公司曝出存在銷售誤導或有銷售誤導嫌疑。普通市民應該如何來分辨并防范保險銷售誤導呢?
把買保險說成是存錢這家公司遭罰10多萬
【場景】
客戶:我想存點錢,你們的收益好不好?
保險公司銷售員:把錢存在我們這里,不光有固定收益,還能得到其他保險利益。
【處理結果】
重慶保監局消息表明,某大型壽險公司電話銷售業務中存在兩項違法行為。第一項:聘任不具有保險從業資格的人員。第二項:銷售人員不實宣傳,欺騙投保人。有保單存在虛構、夸大分紅水平的行為。有兩份保單在銷售時還存在將購買保險宣傳為銀行存錢的行為。
依照相關法規,重慶保監局決定對該公司合計罰款14萬元。除了公司被罰,該公司電話銷售中心負責人程某也被罰了4萬元。
稱買意外險包打天下這家公司遭罰2000元
【場景】
客戶:我光買意外險,會不會影響買其他險?
保險公司銷售員:您有車的話,參加了這個活動(指買意外險)以后就不用買車險了,20年也不用再買保險了。
【處理結果】
重慶保監局稱,某壽險公司在銷售x號保險單時,銷售人員向投保人介紹該產品為意外險后,又宣傳“您開車的參加了這個活動,以后就不用買車險了”,“您參加了這個活動,20年就不用再買保險了”。在銷售x號保險單時,銷售人員向投保人宣傳“我們理賠是全國做得最好的”。
重慶保監局認為,上述銷售人員不準確、絕對化的宣傳會使人對保險條款內容和服務質量產生誤解。依據相關規定,決定對該公司警告并罰款2000元。
說保單貸款沒有費用這家公司遭罰12萬元
【場景】
客戶:我如果買了保險就占用了資金,想用錢時怎么辦?
保險公司銷售員:可以用保單貸款。貸款只要在規定時間內還上,不產生任何費用。
【處理結果】
重慶保監局稱,某壽險公司在銷售x號保險單時,銷售人員宣傳“貸款能貸本金的70%。把本金貸出去以后,在180天內返還回來是沒有任何費用產生的。”與保險條款規定的“貸款金額不得超過您申請時本合同現金價值扣除各項欠款及應付利息后余額的70%,貸款利率按您與我們簽訂的貸款協議中約定的利率執行”的事實不符。
依據相關規定,重慶保監局決定對該公司罰款12萬元。該公司電話行銷部經理劉某也被警告并罰款3萬元。
把8%收益說成16%這家公司遭罰8萬元
【場景】
客戶:你們的保險條款明確的到期收益看上去比較低喲,能不能給高一些?
保險公司銷售員:通過分期領取滿期保險金等操作手段,我們可以給你更高的收益。
【處理結果】
重慶保監局信息表明,某壽險公司電話銷售人員舒某銷售x號保險單時,對投保人聲稱保險到期后會有16%的收益,與保險條款規定的“按保險費之和的108%給付滿期保險金”的事實不符,足以構成欺騙。
依據相關規定,重慶保監局決定對該公司罰款8萬元。舒某也被警告并罰款1萬元。
還有這些套人招數
記者了解到,市民在買人身保險產品時,除了防范上述案例中的銷售誤導,還可以防范這幾類銷售誤導。
1、 把購買保險說成是儲蓄,或者把繳保費說成是存錢。事實上,保險與存錢完全不同。
2、 將保險產品解釋為“保險債券”,并宣稱“年收益都是xx以上”。事實上,兩者不能混為一談。
3、 宣稱“除了保險公司的收益外,你還有銀行的定期利息”。事實上,購買人身保險以后,不可能獲得銀行的定期利息,因為保險不是存款。
對于遭遇壽險銷售誤導的市民,既可向所投保的保險公司反映,也可向保險監管機關投訴,還可以根據合同約定申請仲裁或向法院起訴。中國保監會消費者維權熱線為:12378.
險行業的監管部門建議市民在購買保險的時候,注意以下幾點:
核實產品性質
為避免將保險產品當作銀行儲蓄和理財產品,購買之前要核實銷售人員向您推薦的產品是否為保險產品。尤其要注意部分銷售人員以銀行理財產品、銀行存款、證券投資基金份額等其他金融產品的名義宣傳銷售保險產品。
認真閱讀文件
不要將保險產品廣告等宣傳資料視為保險合同。根據規定,購買保險產品,保險條款、保險產品說明書、投保提示書等文件能夠幫助您正確了解所購買的保險產品,請認真閱讀。如果您購買的保險產品包含死亡責任,必須經被保險人同意該項保險并認可保險金額。
弄清產品收益
如果選擇購買分紅保險產品,請注意紅利分配是不確定的,分紅水平不能和銀行存款利率進行直接比較。
如果選擇購買投資連結保險產品,請注意可能收取諸多費用,收益為負等投資風險也全部由您承擔,對您進行風險承受能力測評也是必備程序。
如果選擇購買萬能保險產品,請注意可能收取諸多費用,且最低保證利率不能和銀行存款利率進行直接比較。
牢記保障期限
購買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險產品時,要注意繳費期間和保單期間(即保障有效期)這兩個不同概念。
繳費期指需要繳納保費的時間,保單期指保險合同成立至合同滿期的時間(一般為5年至終身)。繳費期滿不等于保險合同滿期,若一到繳費期滿就去退??赡馨l生損失。
判斷是否需要
應結合自身經濟狀況和已有保險產品的情況,選擇適合自身需求的保險產品。明白自身需求,才不容易上當被誤導。
猶豫期內退保
購買一年期以上的人身保險產品,簽收保險合同之日起,10日內均屬猶豫期。猶豫期內退保,除有相關操作的投連險產品外,保險公司應退還您所交納的全部保費。過了猶豫期退保,您可能會有一定的損失。
根據有關監管規定,保險公司應當在猶豫期內進行電話回訪。如果在回訪時發現問題,應及時判斷是否仍然繼續持有此份保險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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