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武漢市重癥疾病及慢性病申報病種只有十種,分別是:1、高血壓三期伴并發癥(心、腦、腎)2、糖尿病伴并發癥(腎、眼、血管和神經病變)3、慢性腎功能衰竭需作腎透析治療4、腎移植術后抗排異治療5、惡性腫瘤(白血病)6、精神病(精神分裂癥、情感性精神病、腦器質性精神病)7、慢性重癥肝炎肝硬變8、帕金森氏病及帕金森氏綜合癥9、系統性紅斑狼瘡10、慢性再生障礙性貧血。
經過長達兩年的反復醞釀,近日,市人社局正式公布了城鎮醫保門診重癥及慢性疾病的調整方案:新增血友病、兒童孤獨癥等16種疾病,報銷上限普升40%,最高提升100%,參保人員門診醫療費用負擔有望大大減輕。
截至去年底,武漢市原有的10類重癥(慢性)疾病的涉及參保人數達到11.33萬人,醫保基金的年支付額達到6億元;此次再增加16種疾病后,年支付額預計將達到10億元。經過此次調整,武漢醫保重癥及慢性病門診所涵蓋的疾病數量居全國副省級城市的第五位,加上報銷上限提高,武漢市此項醫保待遇已居同類城市前列。
那么,如何使用武漢醫保卡申報重癥門診呢?方法如下:
參保人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靈活就業人員向所在轄區社保處申報),提交二級及以上定點醫療機構近一年的病情診斷證明、病歷資料、相關檢驗報告單和出院小結等原始資料(易地安置參保人員提交當地二級及以上醫院出具的病情證明材料),由所在單位統一登記,并將相關資料報轄區社保處辦理。
轄區社保處初審合格后,參保人員填寫《武漢市醫療保險門診治療部分重癥(慢性)疾病審批登記表》,然后持該表到轄區社保處指定的醫院鑒定病情。社保處復審合格后,根據參保人的意愿,按照方便就近原則,為其指定一家定點醫療機構進行門診重癥(慢性)疾病治療,并向參保人員發放重癥病歷。
隨后,參保人可持審批登記表到選定的定點醫院醫保辦登記建檔,之后即可持社保卡和重癥病歷在該院治療。
醫保門診重癥(慢性)疾病定點醫院原則上一年只能變更一次。參保人將審批登記表從原定點醫院取出后,攜社保卡、《審批登記表》和重癥病歷,到轄區社保處辦理變更手續,再到新定點醫院醫保辦登記建檔即可就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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