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目錄分為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藥品目錄,我們在這做一個介紹,讓大家了解,方便您醫保目錄查詢。
(一)《藥品目錄》中的藥品分西藥、中成藥和中藥飲片三部分。其中,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基金準予支付費用的西藥品種分別為1027個和1031個,中成藥品種823個,民族藥品種47個。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基金不予支付費用的中藥飲片127種及1個類別,其中,單方不予支付的有99種,單、復方均不予支付的有28種和1個類別。
(二)基本醫療保險藥品分甲、乙類。西藥部分甲類品種有315個,乙類品種有712個;中成藥部分的甲類品種有135個,乙類品種有688個。工傷保險藥品不分甲、乙類。
(三)西藥、中成藥、民族藥分別按藥品品種編號,不同劑型的同一品種只編一個號,重復出現時標注“★”,并在括號內標注該品種編號。藥品編號的先后次序無特別涵義。
(四)西藥主要依據臨床藥理學和臨床科室用藥分類,中成藥主要依據臨床科室用藥和功能主治分類。臨床各科醫師依據病情用藥,不受《藥品目錄》分類的限制。
(五)除在“備注”一欄標有“◇”的藥品外,西藥名稱采用中文通用名和英文國際非專利藥名(INN)中表達化學成分的部分,未包括命名中的鹽基、酸根部分,劑型單列。
中成藥名稱采用藥品標準中的正式品名。為使編排簡潔,在甲乙分類、給藥途徑相同的情況下,對正式品名相同但劑型不同的藥品并列。如藿香正氣丸、藿香正氣顆粒、藿香正氣膠囊、藿香正氣片、藿香正氣滴丸、藿香正氣口服液7個品種表達為藿香正氣丸(顆粒、膠囊、較膠囊)
一、 《藥品目錄》在《上海市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2003年版)》的基礎上進行了以下調整:一是在保持用藥水平相對穩定與連續的基礎上,增加了新的品種,刪除了臨床淘汰品種。二是對乙類藥品實行分檔支付。三是對限制使用和限制內容進行調整。四是在《藥品目錄》中增加“凡例”,對《藥品目錄》的使用進行解釋和說明。五是險種適用范圍從基本醫療保險擴大到工傷保險。
二、 本市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使用《藥品目錄》中的西藥與中成藥(包括民族藥)所發生的費用,按以下規
定支付:
(一)甲類藥品按照本市基本醫療保險規定支付。
(二)類藥品支付比例分為3檔:
1.參照甲類支付:直接按照本市基本醫療保險規定支付;
2.按10%自負比例支付:由參保人員先自負10%比例現金,其余費用再按本市基本醫療保險的規定支付;
3.按20%自負比例支付:由參保人員先自負20%比例現金,其余費用再按本市基本醫療保險的規定支付。
甲類藥品和乙類藥品中參照甲類支付的,在《藥品目錄》“支付”一欄均以“甲類”顯示。
三、 對《藥品目錄》中的非處方藥品,本市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可以直接到定點零售藥店購買,屬于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費用由參保人員個人醫療賬戶支付。
四、 本市老紅軍、離休人員和二等乙級以上革命傷殘軍人不實行個人自負醫療費。
五、 全血(包括成分輸血)、注射用水,以及血液濾過置換液不列入《藥品目錄》,按照本市基本醫療保險規定支付。
六、 《藥品目錄》增加了新的藥品品種,藥品支付政策作了調整,限制使用與限制內容也有部分變化,各醫藥機構要做好新舊《藥品目錄》管理和使用的銜接工作,做好《藥品目錄》培訓工作,保障職工基本用藥需求,合理用藥和控制藥品費用支出。
七、 由于此次《藥品目錄》對藥品支付比例作了調整,因此,定點醫藥機構應當按照《藥品目錄》中的支付規定,對計算機系統和《醫藥費專用收據》附頁中藥品明細清單作相應調整,其中:《藥品目錄》中“支付”一欄為“甲類”的,在具體藥品名前打印“(甲)”字樣;“支付”一欄為“10%”的,在具體藥品名前打印“(乙10%)”字樣;“支付”一欄為“20%”的,在具體藥品名前打印“(乙20%)”字樣,以區別標識。
醫保目錄查詢地址
http://www.molss.gov.cn/gb/zt/ypml/ypml.htm
您的信息僅供預約咨詢所用,不泄露至
任何第三方或用于其他用途。
正品保險
國家金融監督快捷投保
全方位一鍵對比省心服務
電子保單快捷變更安全可靠
7x24小時客服不間斷品牌實力
12年 1000萬用戶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