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明確指出:“研究建立城市基礎設施、住宅政策性金融機構。”但是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冗雜、系統割裂、浪費驚人等問題照樣可能存在。
目前全國有各級公積金管理機構606個。記者調研發現,各地公積金管理中心共開發出幾百套公積金管理系統,每個系統花費數百萬至上千萬元,每年還有幾十萬元的升級維護費,浪費驚人。各系統沒有統一標準,致信息難共享,每月月底,想全國匯總一個數據都很難。
公積金管理機構多,彼此獨立,政出多門,應該說有其歷史原因。公積金作為互助形式的住房保障基金,由單位與個人分攤構成,上級政府對下級政府沒有相應的投入,因此聯系并不緊密。相反,最初的起步,基本源于有獨立預算的縣區一級政府,推行先機關后企業,逐步建立起來的。因為缺少預先的頂層設計,各地通過試行的“野蠻生長”,征繳的政策不同,存貸支付的設計各異,進而形成了不同的利益格局。
一方面,公積金具有強烈的福利特征,不管是存繳,還是支付,不同的制度設計,帶來的福利成色不可同日而語。如,電力、煙草等一些國企高管不僅存繳的額度大,而且還有的執行定期返還機制,變成了工資收入的一部分。讓這些企業去“就低”,顯然會遭到一個群體的抵制。類似的還有各行政區域之間經濟的差別,條件好的地方公積金基數大,不好的地方基數少,統一賬戶后執行同一政策,“劫富濟貧”也使得一些地方的利益受損;另一方面,公積金在很多地方,被當成了政府的基金,不僅相當的部分來自公共財政的配比支出,而且公積金的存貸盈余,客觀上賦予了一定的可支配權,包括與銀行的談判,實現投資的收益。此外,還可為地方資金的周轉,留有一個備用的財源。
根治公積金管理亂象,并不在于公積金管理機制的統一,也不在于打破地方與行業利益的壁壘,而是需要對公積金進行重新定義,消除利益樊籬。一方面,應當弱化公積金的住房保障功能,把公積金變成住房的貨幣補貼,并兼有住房貸款的互助功能。在存繳上打破補貼與工資的掛鉤,建立更有助于公平統一的區域標準;另一方面,管理上應當厘清其屬性,把公積金的支配權、所有權都還給存繳者,明晰相應的權利與義務,如選擇貸款或者返還的選擇權、對公積金使用的監督權,在此基礎上確立公積金管理受委托的職能。公積金顯示出來的“利益多軌”與“政出多門”,還需要從收入分配與政府職能轉變兩個改革中找解藥,需要從頂層設計上推動。
所以,必須對我國公積金管理動“大手術”,一方面是從體制、機構等方面去改革。據說銀監會、央行、住建部等有關部門,已經開始著手研究設立住房政策性金融機構的可行性方案。另一方面是從資金層面去改革。比如說,如何防止資金“沉睡”和貶值,如何不讓公積金“劫貧濟富”,如何提取方便等。
您的信息僅供預約咨詢所用,不泄露至
任何第三方或用于其他用途。
正品保險
國家金融監督快捷投保
全方位一鍵對比省心服務
電子保單快捷變更安全可靠
7x24小時客服不間斷品牌實力
12年 1000萬用戶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