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中國人壽推出“福滿一生”分紅險產品,據了解該產品不但保留了以往分紅保險的分紅收益、累積生息、滿期給付等暢銷元素,還包括了即交即領、年年返還、高額保障等功能,能夠最大限度地抵御通貨膨脹,是市民資產保值增值的新選擇。
國壽“福滿一生”是此前的“美滿一生”產品的全面升級版。
“美滿時代”系列產品曾首創了即交即領,快速返還,其3年、5年、8年、12年交費產品備受消費者喜愛,一直保持著單個分紅產品銷售的紀錄。而“福滿一生”則完成了國壽分紅產品的豐滿和升級。
理財專家指出,“福滿一生”亮點很多,非常適合持續通脹加息背景下的家庭理財。首先是即交即領快速返還,除了繼續保持“美滿一生”即交即領的特點外,“福滿一生”在領取額度上再次提升,領取的更多,返還速度更快。第二是人性設計遞增領取,返還金按人生不同階段遞增領取,讓客戶養老無憂。第三是保障回歸保險,彌補了分紅險保障不足的缺陷,在分紅險銷售趨利時代,這一點回歸了保障這一保險的基本功能,使得產品更加豐滿。
“福滿一生”的投保范圍也很寬,從出生28天以上的小寶寶,到55周歲步入退休倒計時的中年人,都可以投保。而受益可以一直到75歲。
理財專家建議,國壽“福滿一生”繼續引領即交即領的先河,約定年期返本后,還可領取特別生存金、關愛金、福壽金和滿期保險金,同時還具備了身故保障、意外傷害保障等基礎保障功能等受消費者追捧的元素,的確是集保值、投資、保障等多功能之大成。
國壽福滿一生兩全保險(分紅型)
產品所屬分類: 理財保險 分紅保險 兩全保險
投保范圍:凡出生二十八日以上、五十五周歲以下,身體健康者均可作為被保險人,由本人或對其具有保險利益的人作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險。
交費方式:年交。
交費期間:交費期間分為五年和十年兩種。
保險期間:本合同的保險期間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險人年滿七十五周歲的年生效對應日止
福壽金開始領取年齡和開始領取日
福壽金開始領取年齡分為五十五周歲和六十周歲兩種,投保人在投保時可選擇其中一種作為本合同的福壽金開始領取年齡。福壽金開始領取年齡一經確定,在本合同的保險期間內不得變更。本合同的福壽金開始領取日為本合同的福壽金開始領取年齡的年生效對應日。
投保示例
被保險人,張先生,今年30周歲,為自己投保國壽福滿一生兩全保險(分紅型),年交保險費50000元,10年交費,基本保險金額為92954元,福壽金開始領取年齡為60周歲,可獲得如下收益:
一、即交即領 高額返還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張先生年滿74周歲年生效對應日,若張先生生存,60周歲的年生效對應日前每年可領取9795.4元;60周歲的年生效對應日起每年可以領取18590.8元直至74周歲年生效對應日。
二、福壽年齡 自由選擇
福壽金的領取年齡為55周歲和60周歲,張先生在投保時可根據自己意愿自由選擇。
三、多重領取 驚喜連連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張先生年滿74周歲的年生效對應日,若張先生生存,在其60周歲的年生效對應日前,可每年領取特別生存金500元;每年領取關愛金9295.4元;60周歲的年生效對應日起每年領取18590.8元至74周歲年生效對應日;若張先生生存至其年滿75周歲的年生效對應日,可再領取92954元。另外每年還可以按照公司經營情況領取紅利。
四、全面保障 倍加呵護
張先生若于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內因疾病身故,公司給付50000元身故保險金,合同終止;張先生若在其60周歲的年生效對應日前,因前述以外情形身故,公司給付185908元與所交保險費(不計利息)之和給付身故保險金,合同終止。自張先生60周歲的年生效對應日起,若其身故,公司按張先生身故后尚未領取的各期福壽金(不包括張先生身故前已產生但尚未領取的各期福壽金)與滿期保險金之和一次給付身故保險金,合同終止。
若張先生遭受意外傷害,并自意外傷害發生之日起180 日內因該意外傷害導致其在60 周歲的年生效對應日前身故,公司按上述規定給付身故保險金后,再給付743632元意外傷害身故保險金,合同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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