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險產品咨詢
- 保障方案定制
- 核保投保問題
- 其他問題
眾所周知,建筑領域是事故高發區之一,我國每年在建筑施工領域發生的事故居高不下,工地傷亡事件帶來的糾紛也不在少數。作為建筑企業,可通過投保建筑工程意外險轉嫁風險。建筑職工意外傷害保險是法定的強制性保險,在工程開工前要上好這個保險,否則是不允許開工的。建筑意外傷害險是保護建筑業從業人員合法權益,轉移企業事故風險,增強企業預防和控制事故能力,促進企業安全生產的重要手段。
建筑施工企業應當為施工現場從事施工作業和管理的人員,在施工活動過程中發生的人身意外傷亡事故提供保障,辦理建筑意外傷害保險、支付保險費。范圍應當覆蓋工程項目。已在企業所在地參加工傷保險的人員,從事現場施工時仍可參加建筑意外傷害保險。
保險期限應涵蓋工程項目開工之日到工程竣工驗收合格日。提前竣工的,保險責任自行終止。因延長工期的,應當辦理保險順延手續。
各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確定合理的最低保險金額。最低保險金額要能夠保障施工傷亡人員得到有效的經濟補償。施工企業辦理建筑意外傷害保險時,投保的保險金額不得低于此標準。
保險費應當列入建筑安裝工程費用。保險費由施工企業支付,施工企業不得向職工攤派。
施工企業和保險公司雙方應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根據各類風險因素商定建筑意外傷害保險費率,提倡差別費率和浮動費率。差別費率可與工程規模、類型、工程項目風險程度和施工現場環境等因素掛鉤。浮動費率可與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業績、安全生產管理狀況等因素掛鉤。對重視安全生產管理、安全業績好的企業可采用下浮費率;對安全生產業績差、安全管理不善的企業可采用上浮費率。通過浮動費率機制,激勵投保企業安全生產的積極性。
建筑工程是事故高發的領域,相關的安全問題令人堪憂。9月13日,武漢一建筑工地升降機從高空墜落,致19人死亡。可以說,類似的事故屢見不鮮。對于這方面的風險,是否可以通過投保相關的保險來轉嫁風險呢?
在建筑工程整個過程中存在著各種各樣的風險,除了投資風險、經濟風險、自然風險等這些業主風險外,建筑施工人員的意外傷害風險也關系到承包、分包、轉保等各個項目合同的當事人。如武漢“9·13”升降機墜落致19人死亡的事故,不僅給受害人及其家屬造成了難以彌合的傷痛,也給相關的建筑施工企業造成了一定的經濟損失。
保險作為轉嫁風險的經濟手段和財務安排,同樣能夠在建筑施工領域發揮積極的作用。當前,國內的保險公司基本都有建筑施工人員意外保險的相關產品,其保險責任是被保險人從事建筑施工及與建筑施工相關的工作,包括外出采購材料、運送物資、出差工作期間,或在施工現場或施工指定的生活區域內遭受意外傷害,保險人依合同約定給付保險金。另外,也可以附加意外傷害醫療保險,這樣保障會更全面。由此看來,建筑工程意外險能夠為工程項目的施工人員提供有效的保險保障,轉嫁業主、承包商、分包商的風險,同時也可為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門分擔事故善后的壓力。
您的信息僅供預約咨詢所用,不泄露至
任何第三方或用于其他用途。
正品保險
國家金融監督快捷投保
全方位一鍵對比省心服務
電子保單快捷變更安全可靠
7x24小時客服不間斷品牌實力
12年 1000萬用戶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