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社局和市財政局聯合下發《關于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2013年1月1日起,提高本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中“一老”和無業居民的住院報銷比例和住院最高支付限額,居民醫保住院報銷比例提至70%,最高支付限額提至17萬。至此,本市所有城鎮居民住院報銷水平實現統一。
據悉,該政策惠及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全部“一老”和無業居民約25萬人,減輕群眾負擔約1億元。
調整后,“一老”和無業居民的醫保住院報銷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額雙雙得以提高,向“一小”看齊。其中,“一老”和無業居民住院醫療費用報銷比例由原先的60%調整為70%;一個醫療保險年度內,住院最高支付限額由原來的15萬元提高到17萬元。進一步提高“一老”和無業居民的醫療待遇水平,減輕他們的大額醫療費用負擔。
需要提醒的市民的是,“一老”和無業居民在2013年1月1日前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還是按照原規定執行,1月1日后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按照新規定執行。
據介紹,此次提高“一老”和“無業居民”住院醫保報銷水平,是通過增加政府補助標準的方式,財政補助由每人每年460元調整為每人每年500元,增加40元,個人籌資標準不變,不會給參保人員個人增加任何繳費負擔。
據了解,2010年,北京市整合了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建立了統一的城鎮居民門診報銷制度,但因城鎮居民籌資水平不高,基金的“家底”不夠豐厚,因此住院報銷標準沒有完全一致。之前城鎮居民中的學生兒童,即“一小”的住院報銷比例為70%,最高支付限額為17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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