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保障是指以保護勞動者的基本權益所采取的一切措施和行為的總和。近日,青島從基礎管理入手解決農民工工資問題,上調靈活就業人員上調社保繳費標準。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自元月1日起,將位于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的外商投資企業、港澳臺投資企業,下放到單位所在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此舉進一步方便了勞動者就近舉報投訴用人單位違法違規行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管轄范圍調整后,對中央屬、省屬、外省駐青用人單位的舉報投訴,應向山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提出;對市國資委監管的位于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的企業及其下屬單位以及市屬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團組織及其下屬單位的舉報投訴,應向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提出;對外商投資企業、港澳臺投資企業、私營企業、個體工商戶等其他用人單位的舉報投訴,應向單位所在的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提出。
青島勞動保障:上調靈活就業人員上調社保繳費標準
近日,山東省青島市人社局公布2013年度靈活就業人員社保繳費標準,并根據《2012年青島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有關數據,確定使用2012年度青島市在崗職工平均工資37399元(3117元/月)作為2013年度各項社會保險費征繳及待遇計發的依據。
據此,全市56萬名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繳費標準相應予以調整。調整后,靈活就業人員可按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100%、80%及60%三個檔次為繳費基數,其中市內六區(市南、市北、李滄、嶗山、城陽、黃島)每月繳費金額分別為966.27元、773.14元、579.7元;四市(即墨、平度、膠州、萊西市)靈活就業人員月繳費金額分別為935.1元、748.2元、561元。新標準自2013年1月起執行,2013年4月份,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將對參保人員2013年1-3月份應繳差額部分進行補收。
市內各區通過交通銀行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的靈活就業人員,1-3月份繳費差額部分將于4月份一并補扣,市人社部門提醒廣大參保人員及時補存應繳金額,以免因存款不足而中斷繳費。四市靈活就業人員1-3月差額部分補交辦法,由當地社保經辦機構明確。
通過交通銀行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的參保人員可通過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民生服務熱線12333咨詢有關具體事宜,也可通過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站(http:// www.qdhrss.gov.cn)、各區、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自助查詢機查詢繳費情況或持本人“太平洋卡”到青島市交通銀行各網點打印補登扣款信息。
青島勞動保障:從基礎管理入手解決農民工工資問題
近年來,山東省青島市堅持源頭預防、標本兼治,從動態掌握企業用工狀況入手,形成了信息支撐、部門聯動、誠信管理、預警監控、專項整治的工作模式,實現了全市100萬名農民工工資按時足額支付。
為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青島市從破解勞動關系管理信息滯后問題入手,在2007年實施勞動合同網上備案制度的基礎上,2012年又建立了覆蓋全市各類企業的勞動關系網,做到企業招工、工作性質、工資發放、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等信息及時上網,在內部實現了就業、社保、監察、仲裁等部門的信息互通和數據共享,外部則做到了與建管、工商、稅務、銀行、工會等部門的信息互聯。與此同時,青島市人社部門還加強與工商、稅務、銀行、工會、建管等部門的溝通,并明確職責,做到及時共享登記注銷企業信息;出臺職工勞動報酬與企業所得稅掛鉤政策;將勞動關系管理信息與企業銀行征信掛鉤;大力推動集體協商,尤其是加大工資集體協商力度;將建筑施工企業開工許可證等行政許可行為,與簽訂勞動合同、參加工傷保險等掛鉤。建管部門則對全市建設項目農民工建立實名制信息數據庫,適時監控建筑領域工資發放情況,加大規范重點領域勞動關系力度。
在此基礎上,青島市還不斷加強誠信管理,努力提高用人單位自覺守法水平。據了解,他們每年開展勞動保障誠信企業評比活動,將全市各類企業分ABC3類。對信用等級最高的A類企業,通過媒體統一公示。此類企業及其負責人可優先獲得推薦參加各類表彰獎勵活動和有關優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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