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規定購車要繳納汽車購置稅,那什么是汽車購置稅呢?汽車購置稅如何計算呢?小編咨詢專家做出了詳細回答。
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很多家庭已經購買或者正在籌劃購買一輛小轎車,從2001年1月1日起,我國規定購買汽車需要交納車輛購置稅。由于汽車只需要繳納一次購置稅,因此,一般在新車購買的時候繳納,而購買二手車時并不對其征收車輛購置稅。想要購買新車的朋友,就十分關心車輛購置稅的問題,怎么計算購置稅?在哪兒交?
車輛購置稅是對在我國境內購置規定車輛的單位和個人征收的一種稅,它由車輛購置附加費演變而來。現行車輛購置稅法的基本規范,是從2001年1月1日起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暫行條例》。車輛購置稅的納稅人為購置(包括購買、進口、自產、受贈、獲獎或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應稅車輛的單位和個人,征稅范圍為汽車、摩托車、電車、掛車、農用運輸車,稅率為10%,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計稅價格×稅率。
汽車購置稅是怎么計算的?
很多車主對這個問題一直很困惑。由于車輛保險的計算方式很多,車主們往往都是稀里糊涂的,對車險種類、購置稅的計算等不是很了解,這對車主們的汽車投保帶帶了一定的不便,所以很多車主都習慣到網上查詢購置稅怎么計算。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暫行條例》,新車車主所需交納車輛購置稅為計稅價格的10%,我們買車時發票上的價格一般已經包括了增值稅,而計稅價格不包括增值稅稅款。
車輛購置稅應納稅額=計稅價格×10%(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減按7.5%)。計稅價格根據不同情況,按照下列情況確定:
(1)納稅人購買自用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為納稅人購買應稅車輛而支付給銷售者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不包括增值稅稅款。也就是說按您取得的《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上開具的價費合計金額除以(1+17%)作為計稅依據,乘以10%(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購置稅率按7.5%計算)即為應繳納的車購稅。
比如,消費者購買一輛10萬元的國產車(1.6升以上),去掉增值稅部分后按10%納稅。計算公式是100000÷1.17×0.1=8547元。
2010年12月28日下午消息,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聯合通知,自2011年1月1日起,將對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統一按10%的稅率征收車輛購置稅,此前購置稅率為7.5%
(2)納稅人進口自用車輛的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計算公式為:
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消費稅
(3)納稅人自產、受贈、獲獎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車輛,計稅依據由車購辦參照國家稅務總局核定的應稅車輛最低計稅價格核定。
購買自用或者進口自用車輛,納稅人申報的計稅價格低于同類型應稅車輛的最低計稅價格,又無正當理由的,計稅依據為國家稅務總局核定的應稅車輛最低計稅價格。
最低計稅價格是指國家稅務總局依據車輛生產企業提供的車輛價格信息并參照市場平均交易價格核定的車輛購置稅計稅價格。
申報的計稅價格低于同類型應稅車輛的最低計稅價格,又無正當理由的,是指納稅人申報的車輛計稅價格低于出廠價格或進口自用車輛的計稅價格。
(4)按特殊情況確定的計稅依據
對于進口舊車、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受損的車輛、庫存超過三年的車輛、行駛8萬公里以上的試驗車輛、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車輛,主管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提供的《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或有效憑證注明的價格確定計稅價格。
車輛購置稅一般在新車購買之后、辦理車輛登記注冊之前,車主在納稅前需要如實填寫《車輛購置稅申報表》,征收車輛購置稅時車主還需要提供身份證明,可以是內地的居民身份證,特別行政區和外國友人需要入境身份證明和居留證明,對于組織機構購買的,需要《組織機構代碼證書》。
為了避免任何的偷稅漏稅現象,國家稅務局對每款車都有相應的最低計稅價格,根據市場平均價格調整,如果發票價格低于最低計稅價格,那么征收車輛購置稅時按最低計稅價格計算,反之,如果發票價高于最低計稅價格,則按照發票價計算。
隨著網絡時代的不斷發展,便捷的問了服務已經滿足了廣大駕駛員的需求。隨著網絡服務的快速發展,很多保險構思對車輛保險的計算、購置稅計算等問題提供了一個好的計算方法。
車輛購置稅的管理方法
納稅人辦理納稅申報時應如實填寫《車輛購置稅納稅申報表》(見附件1,以下簡稱納稅申報表),同時提供以下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復印件和《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以下簡稱統一發票)報稅聯由主管稅務機關留存,其他原件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后退還納稅人。
一、車主身份證明
1、內地居民,提供內地《居民身份證》(含居住、暫住證明)或《居民戶口簿》或軍人(含武警)身份證明;
2、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臺灣地區居民,提供入境的身份證明和居留證明;
3、外國人,提供入境的身份證明和居留證明;
4、組織機構,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書》。
二、車輛價格證明
1、境內購置車輛,提供統一發票(發票聯和報稅聯)或有效憑證;
2、進口自用車輛,提供《海關關稅專用繳款書》、《海關代征消費稅專用繳款書》或海關《征免稅證明》。
三、車輛合格證明
1、國產車輛,提供整車出廠合格證明(以下簡稱合格證);
2、進口車輛,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貨物進口證明書》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監管車輛進(出)境領(銷)牌照通知書》或《沒收走私汽車、摩托車證明書》。
四、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您的信息僅供預約咨詢所用,不泄露至
任何第三方或用于其他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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