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名稱 | 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補繳 |
辦事依據 | 1、《社會保險法》 2、《勞動合同法》 3、參照關于印發《廣東省社會保險經辦業務管理規程(試行)的通知(粵勞社辦〔2006〕298號) |
辦理條件 | 1、用人單位未規定時間為其員工辦理登記和申報繳費手續; 2、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申報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 3、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 |
提交材料 | 1、填寫《佛山市社會保險追溯補繳社保費申請表》 2、補繳證明資料,包括員工工資單、會計憑證、員工花名冊等資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
辦理流程 | 1、單位提交補繳材料向所屬社保機構申請補繳社會保險費; 2、所屬社保機構審核資料,符合的予以辦理,并出具補繳核定單據給參保單位; 3、參保單位持補繳核定單據,到當地地稅部門刷卡繳費。 |
收費標準及依據 | 業務不收手續費,補繳費用按照《社會保險法》有關規定執行。 |
辦理時限 | 受理后的20個工作日完成 |
聯系電話 | 保險關系或戶籍所屬各社保機構 |
辦理地點 | 到單位社保業務所屬的社保機構辦理 |
辦公時間 | 每月1-22,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
表格下載 | 《佛山市社會保險追溯補繳社保費申請表》 |
在線申報 | 不提供 |
結果查詢 | 不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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