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人壽最近推出康惠保旗艦版2.0重大疾病保險,據說這又將會是一個爆款產品。百年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是經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成立的全國性人壽保險公司,2009年6月3日正式開業,公司注冊資本77.948億元,總部選址大連,是東北地區首家中資壽險法人機構。公司成立以來,已經開設省級分公司20余家,在全國累計擁有分支機構近400余家,順利完成了在華中、華北、華東、東北、西南、西北、華南七大區域的戰略布局,初步覆蓋中國主要保險市場和重點地域市場。同時,百年人壽還注重多領域發展,建立網金控股公司,推出開心保、壹佰金、愛立方等互聯網金融和健康管理服務,走創新發展之路。
下面,我們一起了解這款百年康惠保旗艦版2.0重疾險的保險責任。
保險責任
一、保障責任:本合同保險責任分為必選責任和可選責任。
您在投保必選責任的基礎上可選擇投保可選責任,保險責任一經確定,在保險期間內不得變更,并在保險單上載明。
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內,我們承擔下列必選責任:
①重大疾病保險金(100種,給付1次,被保險人年滿60周歲前確診,160%;被保險人年滿60周歲后(含)確診,100%。)
②前癥疾病保險金(20種重疾前癥賠付1次,15%基本保額)
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內,我們承擔下列可選責任:
①中癥疾病保險金及中癥疾病豁免保險費(20種重疾中癥無分組無間隔最多賠付2次,60%基本保額)
②輕癥疾病保險金及輕癥疾病豁免保險費(35種輕癥無分組無間隔最多賠付3次,30%基本保額)
③惡性腫瘤——重度額外保險金(二次確診者若為腫瘤,則賠付120%基本保額,賠付1次,分為以下兩種情況:首次癌賠付后,間隔期3年,新發/復發/轉移即賠付額外保險金;首次非癌,間隔期180天后確診,即賠付額外保險金。)
④身故保險金(身故責任:18周歲前給付實際交納保險費;18周歲后給付保額)
二、保險期間:本合同的保險期間分為至被保險人年滿70周歲和至被保險人身故時止,保險期間由您在投保時與我們約定,并在保險單上載明。
三、投保年齡:出生滿28日至50周歲(含)
四、猶豫期:自您簽收本合同之日起,有15日的猶豫期。在此期間請您認真審視本合同,如果您認為本合同與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此期間提出解除本合同,我們將退還您所支付的全部保險費。如果您在猶豫期后申請退保,我們將向您退還本合同的現金價值,您可能會因此承受一定損失。
五、等待期:從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復效)之日起90日內,被保險人因非意外傷害原因首次發病并經我們認可的醫院的專科醫生確診為本合同約定的重大疾病、或因疾病導致身故,我們不承擔保險責任,但向您無息退還已交保險費,本合同效力終止;若確診前癥疾病、中癥疾病、輕癥疾病,則本合同中癥和輕癥疾病保險金、豁免保險費責任終止,本合同繼續有效。
被保險人因意外傷害發生上述情形的,無等待期。
六、寬限期:在支付首期保險費后,如果您到期未支付續期保險費,自保險費支付日的次日零時起60天為寬限期,如果您寬限期結束之時仍未支付保險費,本合同效力自寬限期屆滿的次日零時起中止。
寬限期內發生的保險事故,我們仍會承擔保險責任,但在給付保險金時會扣減您欠交的保險費。
最后
不論是保障責任或其它方面,如果您需要更詳細的解讀,那么請聯系我們,專業、權威,8年來服務1000萬用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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