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強險是保障司機生命與財產安全的最佳保障,但很多人對交強險的概念很模糊。實際上,交強險是是我國首個由國家法律規定實行的強制保險,對投保和承保方都采用了強制規定,以保證危險發生時雙方能夠及時得到賠償和解決。
交強險全稱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規定:交強險是由保險公司對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車人員和被保險人)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的強制性責任保險。
交強險條例與條款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3條規定:“本條例所稱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是指由保險公司對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的強制性責任保險。”依據此條的規定,(1)該強制性保險只承保機動車上人員、被保險人之外的第_三人所遭受的損害;(2)第三人所遭受的損害包括人身損害和財產損失,不包括精神損害;(3)該強制性保險有一定的責任限額,保險人只在該限額內承擔支付保險金的責任。
只買交強險可以嗎?交強險與商業險有何區別?
交強險的初衷是為了保障交通事故中弱勢群體的利益。由保險公司向第三方(除保險公司、投保司機外的那方)的人身財產損失提供補償。避免車禍后,司機和受害方都沒有錢而延誤治療的情況發生。
交強險具有強制性,凡是在我國境內行駛上路的機動車都必須投保交強險。這種強制性不僅體現在強制投保上,也體現在強制承保上,具有經營交強險資格的保險公司不得拒絕承保,也不能隨意解除合同。事故發生后要立即向交警和保險公司報案,由交警做事故登記、判定責任方,保險公司也會派遣查勘人員到事故現場了解情況(視情況而定),以便后續理賠處理。
而商業險不具有強制性,投保人與保險公司在自愿、平等的條件下訂立保險合同。故車主可以只投保交強險,但是這樣做保障范圍和保障程度都比較有限,風險較大。
交強險體現的是一種責任感。類似商業的第三者責任保險。對投保司機的好處可以理解為,當不慎對第三方造成人身財產損失而向你追償時,你可以將這部分支出轉移到保險公司。
而商業險各家保險公司可以在一定的范圍內自行決定優惠的幅度。網上購買商業險,尊享免費道路求援無限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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