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2012年北京市職工平均工資6月正式公布,直接影響到各項社保繳費基數,所以部分人員需要補繳社保基數差額。據了解,凡是繳費基數低于2013年社保下限、高于2012年上限14016元的參保人員,均在此次調整范圍內,預計將涉及約300萬參保人。本文將為您詳細介紹北京2013年社保差額補繳具體規定。
1.在職職工。需補繳范圍:在正常繳費單位參保,各項社會保險繳費工資基數低于2013年各項社會保險規定的繳費基數下限、高于2012年各項社會保險規定的繳費基數上限(即14016元)的繳費人員;補繳標準:個人上年月均工資低于養老保險、失業保險繳費下限2089元的,應按2089元標準補差;個人上年月均工資低于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基本醫療保險繳費下限3134元的,應按3134元標準補差;個人上年月均工資高于15669元的參保繳費人員,應按15669元標準對各項社會保險補差。
2.靈活就業人員。需補繳范圍:在職介、人才機構個人委托存檔,按照社平工資、社平工資70%、社平工資60%、社平工資40%標準繳納社會保險費的靈活就業人員;補繳標準:養老、失業原按1869元繳費的,應按2089元標準補差;養老、失業原按2803元繳費的,應按3134元標準補差;養老、失業原按4672元繳費的,應按5223元標準補差;基本醫療原按3270元繳費的,應按3656元標準補差。
3.其他人員。需補繳范圍:在街道社保所按照社平工資40%、社平工資70%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享受市級社會保險補助政策人員。補繳標準:養老、失業原按1869元繳費的,應按2089元標準補差;基本醫療原按3270元繳費的,應按3656元標準補差。
6月,山東省濟寧市社保局公布2013年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當月參保單位開始按照新基數繳納費用。由于新的繳費基數自1月1日起執行。根據規定,各參保單位還需補繳1-5月份執行新繳費基數后差額部分的社會保險費。1-6月份退休的人員,補繳相關費用后,開始計發退休待遇。
2013年山東濟寧企業職工、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的基本養老保險月最低繳費基數為2129元,最高繳費基數為10643元。基本醫療保險月繳費基數為3548元。參保單位在繳納7月份的社會保險的同時,辦理1-5月份補繳手續。各單位新申報的繳費基數與之前繳費基數之差乘以每項保險繳費比例,即為每月應補繳的費用。單位補繳費用時,社保經辦機構會分別出具單位及職工應繳納的費用,可以先由單位全部支付。具體單位和職工分別承擔的部分,由各單位再與職工確定。
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繳納養老保險費,按山東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100%,即月繳費基數為2129元和3548元兩個檔次,由參保人員自主選擇繳費基數進行參保繳費。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2013年基本醫療保險月繳費基數為3548元,這兩個群體的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和基本醫療保險費一年繳費一次,每年6月份開始至12月份繳納當年費用,現在辦理這些保險的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到社保經辦機構繳費了,不存在補繳費用情況。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2012年青島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有關數據,確定使用2012年度青島市在崗職工平均工資37399元(3117元/月)作為2013年度各項社會保險費征繳及待遇計發的依據。據此,全市56萬名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繳費標準相應予以調整。
調整后,靈活就業人員可按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100%、80%及60%三個檔次為繳費基數,青島六區(市南、市北、李滄、嶗山 、城陽、黃島)每月繳費金額分別為 966.27元、773.14元、579.7元;四市(即墨、平度、膠州、萊西市)靈活就業人員月繳費金額分別為935.1元、748.2元、561元。新標準自2013年1月起執行,2013年4月份,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將對參保人員2013年1~3月份應繳差額部分進行補收。
市內各區通過交通銀行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的靈活就業人員,1~3月份繳費差額部分將于4月份一并補扣,市人社部門提醒廣大參保人員及時補存應繳金額,以免因存款不足而中斷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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