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和政府為了更好的服務人民,更好的提升居民的生活水平。近年來,國家不斷改進國家社會保障制度,力求更好的為國人提供生活保障。
社會保障是現代國家一項基本的社會經濟制度,是社會安定的重要保障,也是社會文明進步的重要標志。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社會保障工作。特別是黨的十六大以來,我們堅持以人為本、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科學發展觀,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在社會保障制度建設方面邁出新步伐。
我們建立了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實行城鄉醫療救助制度,在新醫改中大幅度提高基本醫療保障水平;建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繼續完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大力推進基金省級統籌和養老保險跨地區轉移接續工作;養老保險基金規模不斷擴大,并有效實現保值增值;連續8年增加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在全國范圍內解決了關閉破產國有企業退休人員參加醫保、老工傷待遇、集體企業退休人員參加養老保險等一批歷史遺留問題。這些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讓越來越多的城鄉居民享受到實惠,使我們距離人人享有基本社會保障的目標越來越近。
現代社會保障制度區別于以往任何一種保障方式。首先,它是由社會向個人和家庭提供的經濟保障,超出了家庭和社區的界限;其次,社會保障一般由政府主導,通過立法和行政手段加以實施,不同于私人的慈善行為或個人的自我保險行為;第三,現代社會保障除了提供實物援助以外還提供現金援助,并建立起發放這些援助的全國性社會行政體系。
1.社會保障制度可彌補市場經濟的不足
2.社會保制度為企業創造平等的競爭條件
3.社會保障制度解除了勞動者的后顧之憂
4.社會保障制度能促進社會和諧
在中國保監會學習黨的十八大精神會議上,保監會主席項俊波指出,應當著眼于服務加強社會和民生建設的大局,提升保險業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的能力,積極參與多層次的醫療保障體系建設。在2012年,保險業積極參與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在大病保險、參與新農合等方面取得了顯著成效。同時,保險業在企業年金、商業養老和健康保險等業務領域均取得較快發展。
近年來,不少地區政府與保險公司合作,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障和補充保險,出現了一批較有代表性的商業保險參與醫保體系建設的創新模式。如中國人壽的“洛陽模式”;中國人保健康的“太倉模式”以及陽光保險的重特大疾病二次補償機制的大病保險“襄陽模式”等。
在系統總結前期實踐創新成果的基礎上,今年4月,衛生部、財政部、保監會、國務院醫改辦聯合出臺了《關于商業保險機構參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經辦服務的指導意見》,總結并肯定了保險業參與新農合經辦的方式和成效,明確了相關支持政策。
截至目前,商業保險機構經辦新農合業務已經覆蓋了我國140個縣市區,主要是集中在東部地區和部分中部地區。
隨后在今年的8月份,發改委、財政部等六部委聯合出臺了《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指導意見》,使醫保的保障程度、力度又上了一個新臺階,商業保險參與醫保體系建設更趨制度化,更具規范性。
北京大學中國保險與社會保障研究中心秘書長鄭偉表示:“大病保險采取政府向商業保險機構購買的方式來承辦,是醫改領域一項重要突破,從近幾年保險業參與醫療保障體系建設的實踐看,只要制度設計得當,產品設計得當,監管安排得當,便可以實現多方共贏的局面。”
目前,全國多個省市已陸續展開大病保險試點工作,截至今年11月9日,已有山東、青海兩省率先公布了各自“地方版本”的大病醫保相關細則。青海版大病保險以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參保參合人員為保障對象,保險資金從城鄉居民醫保基金中劃轉,籌集標準為年人均50元,個人不需要再繳費,從12月1日起,在全省全面鋪開大病醫療保險工作。山東版的大病保險將于2013年1月1日起在全省啟動新農合大病保險,其中20類重大疾病首先納入保障范圍,籌資標準為每人15元,補償實際支付比例不低于50%,個人最高年補償限額達20萬元。同時,廣東省大病保險方案目前正在密集征求意見中,據悉,其大病醫保方案意見稿和目前云浮地區試點的方式類似,建議將城鄉居民醫保籌資的5%左右作大病醫保資金。
此外,陜西、浙江、河北、廣西和福建等地也將于明年開始試點大病保險,切實減輕城鄉居民大病醫療費用負擔,有望在2015年前實現全覆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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