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民辦理社保相關業務時,一般都會選擇到深圳人社局辦理,如今深圳網上社保辦事大廳也可以進行社保業務的資訊與辦理了。
深圳網上社保辦事大廳是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是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政務類信息的發布源。網站為公眾提供信息公開、網上辦事、政民互動、主題服務等欄目,內容涵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方方面面,本著“以人為本”,“高效”、“便捷”的原則為公眾提供各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的查閱、相關事項的在線辦理、網上咨詢投訴通道以及各類服務信息的查詢。
社保辦事大廳:關于調整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和待遇補償基數的通知
一、員工月工資總額超過本市2010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的,超過部分不納入繳費基數,養老保險、綜合醫療保險的繳費基數按本市2010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計算,即12615元。本市戶籍員工月工資總額低于本市2010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養老保險、綜合醫療保險的繳費基數按本市2010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計算,即2523元。非本市戶籍員工的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不得低于本市月最低工資,即1320元。非從業居民的綜合醫療保險繳費基數不得低于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即1682元。工傷保險待遇中以本人工資為標準確定的最低待遇補償基數調整為2523元,最高待遇補償基數調整為12615元。
二、住院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的繳費基數統一調整為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即4205元。
三、養老保險待遇中的喪葬補助費、一次性撫恤金的計發基數,以及工傷保險待遇中的生活護理費、喪葬補助金的計發基數統一調整為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即4205元。
四、工傷保險待遇中的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的計發基數按照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計算,調整為382180元。失業救濟金標準按照市政府公布的本市上年度最低月工資的80%計算,調整為880元。
五、本通知自2011年7月1日起執行,《關于調整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和待遇補償基數的通知》(深人社規[2010]11號)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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