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繳納社保可以保障個人的利益,不管是生病了,還是意外受傷了、工作中遭遇工傷了,又或者是退休了,都可以得到一定比例的保障。比如生病了住院了可以報銷,又比如工傷可以得到補償和醫療保障。
所需材料:
1.北京銀行借記卡(憑本人18位身份證去北京銀行辦理),在借記卡中存入足額的養老、失業、醫療保險金;
2.本人身份證及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1張(A4);
3.新參加保險還請攜帶:
⑴2張1寸白底、深色衣服沖洗的彩色免冠照片;
⑵1張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和1張正面居中身份證復印件(A4);
⑶戶口本原件及戶口本首頁、本人頁、變更頁復印件各一張(A4);
4.存檔卡(東城人才一中心存檔卡)。
辦理流程:
選擇繳納保險基數標準,填寫《北京市社會保險個人信息登記表》,提交個人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需要數量的身份證、戶口本復印件;
核對打印的《北京市社會保險個人信息登記表》,簽署《個人委托存檔人員繳納社會保險費協議書》和《個人委托存檔的靈活就業人員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大額醫療互助資金協議書》。
注意事項:
1.養老失業保險每月劃款時間為每月5-8號,醫療保險每月劃款時間為每月12-25日,參保人應確保在劃款時登記的繳費北京銀行卡中有足夠的金額繳納當月保險;
2.在本中心簽訂繳納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后,每月月底前將社保費足額存入京卡借記卡中,本人應在次月15日后到北京銀行打印對賬單核對繳費金額;以后每兩個月到銀行打印一次對賬單,根據扣款金額及時足額存款,以確保扣款成功;
3.養老失業保險當月余額不足的下月繼續扣當月的保險費,上月養老失業保險不補扣;醫療保險余額不足未超過兩個月的第三個月如果余額超過三個月醫療保險繳費金額的三個月一并扣繳;
4.辦理新參醫療保險后的180天后醫療生效;
5.請在登記扣款的北京銀行借記卡中存款余額始終超過您所選繳納保險費金額十元以上;每年4月后繳費基數調整,請關注查詢調整后的繳費金額。
6.如連續三個月劃款失敗,則視為自動終止繳納社會保險協議,如果想繼續在本中心繳納社會保險的,需要按照上述流程在本中心重新簽訂繳納保險協議。
如果沒有工作單位,那個社保最好是自己進行繳納,這是為以后生活的做好保障。同時,也可以購買商業保險來給自己的未來生活一個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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