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是對公民最基本的全面保障,因中斷繳費而失業保障權益未免太可惜了。而社保補交彌補了這一缺憾,可將費用補交社保局,從而獲取相應的社保時間段。那么,社保補交的辦理流程是怎樣的呢?下面將為您分析以供參考。
辦理流程
一、所要補交的信息
1 身份證號碼
2 姓名
3 有社保卡的需要社保卡的電腦號
4 需要補交的時間段
5 時間為當天成功補交(每月1-15號)
二、辦理社保卡
1 辦理社保卡用的相片回執單,在打清單時,交付我工作人員
2 由辦理本人取卡,社保局受理費用20元
3 由我處帶取卡,本處將收取費用50元
4 時間為一個月
三、收費流程
1 扣款成功后,由本處人員,與你一起到社保局打印社保清單
2 雙方共同對致社保清單產生的費用
3 個人+公司+滯納金+手續費
網友提問:
問題:我是一個合伙企業,2010年度合伙人和單位職工均是按照社會平均工資的60%為基數定期繳納社會保險的。前段時間經過保險部門檢查,要求我們按照社會平均工資的100%為基數補繳社會保險,目前合伙人和員工應補繳的保險均已在2011年10月補繳完畢(包括單位負擔的部分和個人負擔的部分)。我想知道: 1、合伙人補繳的社會保險(包括單位負擔和個人負擔),可以在計算合伙人的個人所得稅時扣除嗎?如可以,應在何時扣除? 2、員工補繳的社會保險(包括個人負擔和單位負擔),個人負擔的部分可以在計算員工的個人所得稅時扣除嗎?如可以扣除,應在何時扣除?單位負擔的部分,可以在計算合伙企業的生產經營所得時扣除嗎?如可以扣除,應在哪個年度扣除?
答復: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 住房公積金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 》(財稅〔2006〕10號 )一、企事業單位按照國家或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繳費比例或辦法實際繳付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免征個人所得稅;個人按照國家或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繳費比例或辦法實際繳付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允許在個人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企事業單位和個人超過規定的比例和標準繳付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應將超過部分并入個人當期的工資、薪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
根據《個體工商戶個人所得稅計稅辦法(試行)》(國稅發〔1997〕43號)第十八條 個體戶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財產保險、運輸保險以及從業人員的養老、醫療及其他保險費用支出,按國家有關規定的標準計算扣除。
個體工商戶業主、獨資企業投資人及合伙企業合伙人按規定繳納的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包括個人負擔部分和單位負擔部分),可以在計算其“生產經營所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因此,您企業按照社保要求補繳的社會保險費,員工補繳的社會保險,個人負擔的部分可以在計算員工的個人所得稅時扣除,應在實際繳納給社保機構時,憑《社會保障基金專用收據》扣除,也可以還原到其應繳納社保月份進行扣除;單位負擔的部分,可以在計算合伙企業的生產經營所得時扣除,應在實際繳納給社保機構時,憑《社會保障基金專用收據》扣除。
合伙人補繳的社會保險(包括單位負擔和個人負擔),可以在計算合伙人的個人所得稅時扣除,應當在實際繳納給社保機構時,憑《社會保障基金專用收據》扣除,其在計算合伙人個人所得稅時,應當先按照各合伙人合伙比例分配合伙企業應納稅所得額,然后再由各合伙人應納稅所得額中分別扣除各合伙人補繳納的社會保險(包括單位負擔和個人負擔)。
問題:1.現在在萊山就業,打算辭職自己繳納社保,需要到什么部門辦理,攜帶哪些證件?2.如果自己繳納社保一年需要交多少錢?生育時能不能報銷?3.能不能找單位掛靠?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回復: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勞動者與用人單位)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及時辦理失業手續,將職工檔案送交當地(用人單位所在地)就業辦公室(人才中心)辦理掛檔,失業人員按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可以自己選擇是否繳納社會保險費,失業人員不繳納社會保險費期間不計算繳費年限,繼續繳納社會保險或再就業(按規定辦理就業手續)后,繳納社會保險費可以與失業前及失業期間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合并計算。具體情況請直接咨詢當地勞動就業辦公室(人才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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