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行的,由社會集中建立基金,對因失業而暫時中斷生活來源的勞動者提供物質幫助的制度。它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之一。
失業保險金的領取標準是多少?
失業保險金的領取標準根據失業人員累計繳費年限和年齡確定,但不得高于本市當年最低工資標準,不得低于本市當年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線標準。
失業保險金的領取期限如何計算?
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根據其失業前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的年限(扣除已核定過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的繳費年限)確定。繳費年限滿1年不滿2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為2個月,以后繳費年限每增加1年,期限增加2個月,以此類推,但一次核定領取的期限最長不超過24個月。
領取失業保險金必須同時具備哪些條件?
答: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1)在法定勞動年齡內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2)具有本市城鎮常住戶口;(3)本人在職期間按照規定繳納失業保險費;(4)解除、終止勞動關系或者工作關系前繳納失業保險費滿1年;(5)按照本辦法規定辦理失業登記手續和失業保險金申領手續,并有求職要求。
城鎮失業保險的適用范圍是什么?
答:失業保險適用范圍包括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城鎮企業、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經市人民政府批準的其他單位及其在職職工、本市城鎮個體工商戶及其幫工、其他勞動組織和外省市駐滬辦事機構中具有本市城鎮戶籍的從業人員。
2012年上海失業保險金每檔增加130元
從2012年4月1日起,上海將調整一系列民生保障待遇標準。除已發布的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外,失業保險金標準、公益性崗位從業人員收入標準、工傷人員傷殘津貼等標準,將進行相應地調整。
失業保險金:前12個月每檔增130元
失業保險金標準4月1日起將調整,而這是上海連續第6年調整。海失業保險金標準主要根據失業人員的累計繳費年限和年齡確定,目前分為三檔。
而調整后,第1-12個月失業保險金三檔標準每檔增加130元,分別提高到755元/月、810元/月、860元/月;第13-24個月的失業保險金調整為第1-12個月標準的80%,并按照高于本市城鎮"低保"標準10元左右確定托底標準。
公益性崗位從業人員:部分提至每月1570元
為提高公益性崗位從業人員的生活保障水平,上海將對公益性崗位從業人員的月收入標準進行適當調整。其中,對社會協管類和公共服務類萬人就業項目從業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在現有的基礎上增加170元和200元,統一達到每人每月1570元。
其他社區"四保"等公益性崗位按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進行相應調整。
此外,為積極促進就業,近年來,上海陸續出臺了協保人員就業補貼、大齡失業人員自謀職業就業崗位補貼等政策,補貼標準為最低工資標準的50%。隨著上海調整最低工資標準,協保人員就業補貼、大齡失業人員自謀職業就業崗位補貼,也將從640元提高到725元。
您的信息僅供預約咨詢所用,不泄露至
任何第三方或用于其他用途。
正品保險
國家金融監督快捷投保
全方位一鍵對比省心服務
電子保單快捷變更安全可靠
7x24小時客服不間斷品牌實力
12年 1000萬用戶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