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養老保險的各項制度:參保人群:1、職工必須參加基本養老保險;2、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3、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另行規定;4、進城務工的農村居民依照本法規定參加社會保險;5、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就業的,參照社會保險法規定參加社會保險。
職工養老保險缺口大,需改革
改革從縮小差距開始,去年年底,社科院發布的《中國養老金發展報告2012》引起了人們廣泛關注。報告稱,2011年養老金收不抵支的省份14個,缺口達767億元。
兩會期間,全國政協委員、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胡曉義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養老金當期支付是有保證的。養老金雙軌制等一系列問題正在進行綜合研究和頂層設計。
近日,全國人大代表、中國人民大學中國社會保障中心主任鄭功成在接受新京報采訪時,呼吁中央盡快深化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全國統籌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改革機關事業單位職工養老金。新京報記者魏銘言
缺口“養老金全國統籌須早下決心”
記者:近兩年,大家很關心養老金缺口問題。它到底存在嗎?
鄭功成:從全國的收支狀況來看,2012年累計結余已達2萬多億元。局部來看,一些老工業城市,退休職工多,繳費者少,造成“收不抵支”。在一些新興經濟城市,如深圳,繳費人多,退休職工少,養老保險基金出現很高結余。
記者:為什么不用結余省份的基金,補有缺口的省份呢?
鄭功成:這是問題的關鍵所在。我國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遲遲無法實現全國統籌。換言之,雖然廣東的養老保險基金有大量剩余,當前只能屬于廣東所有。
記者:實現全國統籌,障礙在哪?
鄭功成:法律上已解決了問題,《社會保險法》明確規定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實行全國統籌。國家“十二五”規劃中也明確了全國統籌的目標。遲遲不能實現,主要原因是地方利益掣肘。經濟發達的地區,基金結余多,擔心結余資金會被中央平掉。年輕的工業城市,實際繳費率低,擔心一旦全國統籌,繳費率要提高,企業勞工成本也會上漲。另外,部分養老金水平較高的地方認為,實現全國統籌,勢必拉下當地居民現有的養老金待遇。還有一種看法,全國統籌后,中央對養老保險基金的權力過大,造成新的風險。以上種種,是地方與地方之間、地方與中央之間的博弈。
記者:離實現全國統籌,還有多遠?
鄭功成:《社會保險法》沒有明確的時間表,國家“十二五”規劃中則明確了要在“2015年,實現全國統籌”。現在還有2年多時間,到了政治上必須下決心的時候。越拖延,改革越難。
養老金“多軌制”應逐步取消
從2004年人均每月700元提高到現在的1721元,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連年增長,但依然不能滿足企業退休人員的養老需要。
“很多退休職工反映,雖然養老金連續9年增長,但物價水平上漲更快,企業退休職工不敢消費、不敢生病,連日常生活都舉步維艱。”全國人大代表鄭曉燕說,這些人有的是30年以上連續工齡的退休職工,有的甚至從高層管理崗位退休,曾為企業改革發展和社會財富積累做出重要貢獻。
“企業在職職工需要用工資收入的一部分繳納社會保險費用,而機關事業單位人員不需要,這一差別使本來就存在的企業職工與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實際工資收入差距被進一步拉大——這一點在國有企業表現得更為明顯。”全國人大代表韋江宏說。
鄭曉燕代表提出,要完善城鎮退休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增長機制。“將企業退休人員養老待遇與社會平均工資水平掛鉤或與物價水平掛鉤,目前年均10%的增幅仍嫌太小,只有大幅增加企業職工養老金,才能逐漸縮小社會差距。”“目前,許多人盯著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因為他們養老金標準相對較高,但養老金制度改革不是把這一群體的標準降下來,而是把其他社會群體的標準提上來。”全國人大代表陳學東說,養老金制度改革,最好從縮小差距開始,逐步取消“多軌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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