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大病保險報銷范圍是什么?
答:大病保險具體報銷范圍是參保居民住院在政策范圍內個人承擔的所有醫療費用,包括超過結算年度最高支付限額即16萬元以上的在政策范圍內個人承擔的醫療費用。非醫保費用不納入報銷范圍。政策范圍內醫療費用指的是符合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目錄、醫療服務設施范圍和支付標準這三個目錄范圍內的醫療費用。
問:報銷時需要帶哪些材料?
答:一是患者本人報銷,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居民醫保卡原件、銀行(工商、農業、中國、建設、郵政)有效活期存折或銀行卡復印件,到規定的報銷網點辦理報銷款項轉賬支付手續。二是代辦人員報銷,需攜帶參保人身份證原件、參保人居民醫保卡原件、參保人的銀行(工商、農業、中國、建設、郵政)有效活期存折或銀行卡復印件、代辦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到規定的報銷網點辦理報銷款項轉賬支付手續。三是18周歲以下患者報銷,其父母還需攜帶戶口本或關系證明,方可將報銷款項轉入報銷人員其父親或母親的銀行(工商、農業、中國、建設、郵政)有效活期存折或銀行卡。
問:看病費用高,能否提前結算?
答:一個結算年度內最多可報銷兩次。參保人員可選一次或兩次報銷。“一次報銷”即選擇在年度結束后所有費用一次性報銷;“兩次報銷”即在年度結束前報銷一次,余下的費用在年度結束后再報銷一次。單次住院報銷申請的應在20日內完成補償;年度報銷申請的應在30日內完成補償。
問:哪些人能享受居民大病保險待遇?
答:享受居民大病保險要同時滿足兩個條件:一是參加合肥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并按時繳費的人員,二是在一個結算年度內,個人住院在政策范圍內自付醫療費用超過了居民大病保險起付標準的參保人員。
問:起付線標準是多少?
答:起付線標準依據合肥市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確定,2013年度(享受待遇時間為2013年10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城鎮居民大病保險起付線為2萬元。
問:具體到何處報銷?
答:本市有四個報銷網點,(1)廬陽區:中國人壽合肥市分公司壽春路柜面(廬陽區壽春路90號,電話62637378);(2)蜀山區:中國人壽合肥市分公司金寨路柜面(蜀山區金寨路384號金融大廈,電話62646571);(3)包河區:中國人壽合肥市分公司新都會內柜面(包河區馬鞍山路1000號新都會22樓,電話62687364);(4)瑤海區:中國人壽合肥市分公司長江東路柜面(瑤海區長江東路1005號,電話64695751)。合肥城鎮居民大病保險通過政府公開招標,由中國人壽保險公司合肥市分公司承辦,可充分利用其專業優勢,提高運行效率和服務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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