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2年來,東莞連續兩年提高失業保險金的領取額度,失業保險金的提高保證了失業人員的生活保障。
2012年9月起,東莞市失業保險金的發放標準將由去年的460元/人月調整為552元/人月。
按照有關條例,失業保險金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百分之八十,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月發放。今年9月1日起,東莞企業職工月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690元,失業保險金也將按規定作出相應調整。失業保險金按最低工資標準百分之八十計算,應為552元/人月。因此,社保部門決定,從9月起,全市失業保險金的發放金額調整為552元/人月。
2013年5月1日起,東莞戶籍參保人的月失業保險金將提高至736元。從東莞市社保局獲悉,受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影響,從5月起全市戶籍參保人的失業保險待遇也將進行相應調整。
根據《廣東省失業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失業保險金需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月發放。日前,東莞市人民政府已參照此前省政府出臺的最低工資調整方案,明確決定,從今年5月1日起,將東莞市企業職工的月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920元。受此調整影響,東莞的失業保險金也將進行相應提高。
網友提問:東莞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是什么?
1、按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一年或者繳費不滿一年但本人仍有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3、按規定已辦理申請領取失業保險金手續,并有求職要求的。
網友提問:東莞失業保險的征繳標準?
本市戶籍的參保人,由單位按繳費基數0.5%繳納,個人按0.5%繳納;非本市戶籍的參保人,由單位統一按繳費基數0.5%繳納,個人不用繳費。
市屬單位參保人繳費基數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計繳,超過東莞市上年度城鎮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按東莞市上年度城鎮職工月平均工資繳納失業保險費;低于東莞市上年度城鎮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按60%繳納。
案例:張先生,本市戶口,2010年7月在市屬單位參加失業保險,如果其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資收入為4000元,則其失業保險的繳費基數為3550元,單位每月要為其繳納失業保險費17.75元,個人每月要繳納失業保險費17.75元;如果其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資收入為3000元,則其失業保險的繳費基數為3000元,單位每月要為其繳納失業保險費15元,個人每月要繳納失業保險費15元,(2009年度我市城鎮職工月平均工資為3550元)。
注:如果張先生是非本市戶籍參保人,則個人部分不需要繳納。
您的信息僅供預約咨詢所用,不泄露至
任何第三方或用于其他用途。
正品保險
國家金融監督快捷投保
全方位一鍵對比省心服務
電子保單快捷變更安全可靠
7x24小時客服不間斷品牌實力
12年 1000萬用戶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