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財型保險,和我們所熟知的意外保險、健康保險不同,除了具有保障的作用外,還兼具投資理財的效果,因此,并不是所有人都適合購買。由于對理財型保險的認識不足,很多人被“忽悠”著買了保險,走進購買理財型保險的誤區。
誤區一:在銀行買保險,就是一種存款
家住漢口武勝路的馬婆婆前年在家附近的某銀行存款時,被一位保險業務員說服,購買了該公司的一款分紅型理財保險。“我看是銀行出售的產品,應該不會有問題。”馬婆婆說,當時她以為購買這種產品和存款差不多,可以隨時取款,年底還能得到比定期存款更多的利息。誰知,等到馬婆婆需要用錢去取款時,卻被告知產品不到期,臨時取款就會損失一大筆本金。
事實上,銀行只是代賣保險,出售產品的業務員還是保險公司的人。現在,部分銀行還是獲準代售保險理財產品,但并不代表該產品就是銀行發售的。產品本身和銀行并沒有太大關系,銀行作為第三方,只是為客戶和保險公司之間提供一個平臺。
誤區二:理財產品沒風險,年底還有高分紅
“當時買產品的時候,業務員說一定能拿到3萬元的利潤,結果只有5000元。”市民陳先生2008年在某保險公司購買了一種分紅型保險,購買時,業務員稱每年存款10萬元,3年到期后能拿到3萬元左右的紅利。等到今年產品到期,他才得知,3年30萬的紅利只有不到5000元。“比銀行定期利息還低,我完全是被騙了。”
任何一款理財產品都存在風險和不穩定性,如果業務員推銷產品時,使用“肯定獲高利”和“絕對沒有任何風險意外”的字眼,則說明他在忽悠人。建議市民在購買產品時,仔細閱讀保單合同,不要輕信對方口頭承諾。
誤區三:一旦付錢,就不能反悔
“業務員說,即便馬上反悔退保,也會損失一大筆錢。”55歲的劉女士在保險員的推薦下購買了一款理財產品,回家后發現并不劃算,想立即退保。業務員卻告知,她的保單已經生效,現在反悔與在保單期間中途反悔一樣,都要損失本金。劉女士只好咬牙堅持,硬將保單繼續下去。
事實上,投保也有猶豫期,10天之內退保沒有損失。一般說來,保險合同里都會注明投保猶豫期的時間,只是有的業務員擔心到手的業務又吹掉,所以故意隱瞞。也有一些保險公司,在保單合同中玩文字游戲,將“10天內退保”寫成了“10天內調整”。投保時,客戶一定要問清反悔時間,看清保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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