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中國平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推出的一款產品“平安鴻祥兩全保險”遭到質疑,引起了社會廣泛關注。
起因是2005年,河北省南和縣史召鄉南高村的李師傅購買了一份平安人壽的“平安鴻祥兩全保險”。2011年,李師傅連年按時繳費卻無緣無故地被告知保單失效了,這讓李師傅一家人十分不理解。
正常繳費卻突然被告知因為拖欠保費需要退保,為何會出現這種情況呢?記者對此事進行了調查采訪。
據當事人李師傅介紹,2005年,平安人壽保險公司業務員孔某多次向李師傅推銷保險業務,李師傅在2005年10月5日購買了一份平安人壽的“平安鴻祥兩全保險”。李師傅回憶說:“我是在2005年10月5日簽的保險合同,合同上說,我只需要在建設銀行開一個賬戶,然后每年繳納3330元保險費就行了。他們這樣說,我就這樣做了。”從2005年到2010年,李師傅每年都按時足額繳納保險金。然而,2011年的時候,保險公司突然通知李師傅,說由于沒交納2008年的保險金,保單已經永久失效了。李師傅對此表示非常氣憤,“我每年都按時繳費,為什么說我沒有繳費呢,并且2008年沒交費,為啥到2011年才通知我呢。”
此后,李師傅多次與平安人壽南和縣分公司聯系,但都沒有得到合理的解釋。于是李師傅便想起了給他辦理保險業務的孔某。李師傅說,2005年至2010年,每年的保費都是業務員孔某以上門收取現金的方式繳納。2009年11月份起,由于連續幾年沒有見到存折,李師傅便開始向業務員孔某要存折,但其每次都以各種理由推脫,這著實讓李師傅心里打起了鼓。直到2012年6月份,孔某以存折丟失為由讓李師傅重新補了一張。補完存折李師傅看到存折上有6000多塊錢。
既然存折上有錢為什么說沒交保費呢?李師傅又找到了保險公司工作人員尋求解釋,但工作人員也表示不解。他們只說讓李師傅簽字退保。據李師傅介紹,保險業務員孔某曾在2008年離職一年,但2008年的保費還是他來收取的。“為什么業務員離職了還來家里收保費呢?保單為什么會無緣無故的失效呢?保險公司不解釋、不說明,為什么對客戶利益如此漠視?”說起這件事來,李師傅的兒子有著一連串的問題,他不斷地質疑平安人壽保險公司的管理水平。2012年6月份以后,李師傅多次去南和分公司討要說法,均無結果,無奈進行了投訴,而投訴的結果是,保險公司完全把責任推給投保人和業務員,讓兩者自己私下解決。
據李師傅家屬介紹,中國平安人壽保險公司因業務員失誤致使客戶保單失效這類事件在當地屢見不鮮,早在2009年和2011年,南和縣就曾出現過就出現過因辦理熟人推銷保險最后受害無保障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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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鴻祥兩全保險(分紅型)介紹
保險期限:本保險的保險期間分十年、十五年、二十年、三十年期和至被保險人年滿50、55、60、65歲
保險責任:在本合同保險責任有效期內,本公司承擔下列保險責任:
一、滿期生存保險金:被保險人于保險期滿時仍生存,本公司按保險金額給付“滿期生存保險金”,保險責任終止。
二、身故保險金:被保險人于保單生效日起一年內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保險金額的10%給付“身故保險金”,并無息返還所交保險費,保險責任終止。
被保險人因意外傷害事故身故或于保單生效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保險金額給付“身故保險金”,保險責任終止。前述所稱“所交保險費”,躉交時指按給付當時的保險金額及原投保年齡確定的躉交保險費,期交時指按給付當時的保險金額及原投保年齡確定的年交保險費。
三、保單紅利: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內,本公司每年將根據分紅保險業務的實際經營狀況,按照保險監管機關的有關規定確定紅利的分配。若本公司確定本合同有紅利分配,則該紅利將于保單周年日分配給投保人。
投保人在投保時可選擇以下紅利領取方式之一:
如投保人投保時未選擇紅利領取方式,則以累積生息方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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