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保險是為補償疾病所帶來的醫療費用的一種保險。職工因疾病、負傷、生育時,由社會或企業提供必要的醫療服務或物質幫助的社會保險。如中國的公費醫療、勞保醫療。中國職工的醫療費用由國家、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以減輕企業負擔,避免浪費。發生保險責任責任事故需要進行治療是按比例付保險金。醫療保險住院報銷分為兩種,主要是城鎮職工醫療保險住院報銷和新農合醫療保險住院報銷。本文將詳細介紹兩種醫療保險住院報銷標準。
1、參保人員在門診治療時的醫療費用按以下程序支付:(1)從個人賬戶中支付;(2)個人賬戶用完后,由本人自負。
2、參保人員住院治療時的醫療費用支付,實行確定起付標準、超過起付標準部分分段支付以及住院醫療費用最高支付限額的辦法。
(1)參保人員住院醫療費用在起付標準內的部分由個人自負。起付標準根據市區醫療機構的類
別分別定為:一級醫院400元;二級醫院500--800元,二級醫院中區屬醫院為500元;三級醫院900元;家庭病床的起付標準為150元。轉至市外的醫院(原則上三級醫院),起付標準為1200元。職工因病年內多次住院者,從第二次起起付標準每次遞減50%,起付線低于200元的,按200元標準支付。轉外、家庭病床起付線不減半。
(2)起付標準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額30000元以下的符合規定的醫療費用,由統籌基金支付,個人仍要自負一部分,個人按金額分段負擔比例為:5000元以內(含5000元),個人自負20%;5000元以上至10000元部分(含10000元),個人自負14%;10000元以上至30000元部分(含30000元),個人自負7%。退休(職)人員按上述比例60%執行。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按上述比例50%執行。
(3)根據國家保障基本醫療的原則,職工一年累計住院符合基本醫療保險的費用30000元為最高支付限額,最高支付限額以上部分的醫療費用按醫療救助基金管理辦法的規定執行。
(4)參保人員住院醫療費用自負部分,先從參保人員個人賬戶支付,賬戶不足的,用現金支付,其中醫療保險不報銷的費用,只能現金支付,統籌基金支付的部分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與醫院結算。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最高支付限額30000元以上至150000元以下的醫療費用,由救助基金支付90%,個人支付10%。
一般鄉級醫院就診起付線100元,報銷比例85%左右;縣級醫院就診起付300—500元,報銷比例75%左右;市級醫院就診起付線800—1500元,報銷比例65%左右;省級醫院就診起付線2000—3000元,報銷比例55%左右。
大學生住院醫?;饒箐N起付線:一級醫院100元/次,二級醫院300元/次,三級醫院800元/次。
報銷比例為:一檔參保的大學生校醫院(校醫院為二級及其以下)和校外一級醫院80%,校外二級醫院70%,校外三級醫院(校醫院為三級的)60%,二檔在此基礎上提高5個百分點。學年度報銷封頂線:一檔8萬元,二檔12萬元。
對特殊疾病中的重大疾病和白血病,其門診醫藥費報銷執行住院的報銷比例和起付線。對特殊疾病中的慢性病門診醫藥費不設報銷起付線,報銷比例與住院一致,學年內報銷封頂線為2400元,同時患兩種或兩種以上慢性病的,每增加一種,年報銷限額增加200元。
對大學生中符合計劃生育的孕產婦,給予每人100元的產前檢查和400元的住院分娩定額補助。對住院分娩有并發癥治療的,按住院政策報銷,報銷額低于400元的補足400元。
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副廳長景慶雨介紹,為提高職工和城鎮居民參保人員醫保待遇,切實使群眾受益,今年以來,我省在11個設區市因地制宜地開展了居民醫保門診費用統籌工作,針對門診多發病、慢性病、門診大病,從醫保基金中每人每年拿出25—35元不等,建立了形式多樣的城鎮醫保門診費用統籌制度,方便了參保居民的非住院就醫需求。同時,省人社廳積極與省財政部門協調配合,各級政府對城鎮居民參保人的一般性補助由每人每年240元提高到280元,目前已經落實到位。此外,城鎮醫保政策范圍內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今年分別達到當地職工年平均工資和當地居民年可支配收入的6倍以上,且均不低于6萬元。城鎮居民醫保政策范圍內住院費用報銷比例在現有比例上逐步提高,目前已達到7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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